老公滯留美國不回來 人妻竟收到「分手信」!16年後怒離
老公滯留美國不回來,人妻竟收到「分手信」,16年後怒離婚獲准。(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女子小萱與男子阿國(均化名)是夫妻,育有2名孩子都已成年,後來阿國赴美國工作,小萱一同前往,但因水土不服,且孩子均在臺灣,因此她就返臺,但阿國無意回臺,僅在小萱父親過世時短暫返臺奔喪,出境赴美后僅在16年前寄送1封英文文件給小萱,之後就未再聯繫,不滿阿國所爲,小萱憤而訴請離婚。
法院審理,阿國經法院合法通知,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也沒有提出書狀聲明或陳述。法官調閱入出境資料顯示,阿國最後一次返臺時間,與小萱父親死亡時間相近。而勘驗阿國寄送的英文文件,是阿國在美國的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並且最終判準離婚。
法官考量,阿國當年返臺奔喪,離臺之後未再返臺,雙方分居迄今已16年,顯與婚姻是以夫妻終生共同生活之目的不合,堪認雙方目前雖仍有婚姻之形式,但是已無婚姻之實質,且阿國長時間未返臺,更在美國辦理離婚,小萱也未積極與阿國聯絡,顯見雙方均無維持婚姻的意願。
法官審酌,雙方不僅主觀上均已不具婚姻維持的意願,且夫妻關係就客觀上應存之基本維繫及互負義務,也早已名存實亡,婚姻價值之基礎均已動搖,而不復存在,婚姻關係破綻已生且難以修復。日前依法宣判,小萱請求判決離婚,於法並無不合,應予准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