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60歲領新制退休金 並無請求時效

▲年滿60歲領新制退休金,並無請求時效。(示意圖記者李孟璇攝)

記者李孟璇/臺北報導

勞退新制上路9年,但仍有很多勞工制度不瞭解。勞動部勞保局表示,目前新制勞工退休金制度設計只要勞工年滿60歲,無論其工作(提繳)年資多寡、仍在職或已離職,都可以依個人之健康、財務家庭因素加以規劃,自行決定什麼時候請領勞工退休金,並沒有5年請求權時效限制。

勞保局指出,退休金是維繫勞工老年基本生活的重要經濟來源,儘管年滿60歲後逾5年尚未向勞保局提出申請,其個人專戶歷年所累積的退休金及收益所有權仍舊專屬於勞工,且每年同樣享有參與基金收益分配權利,勞工權益完全不會受損。

至於5年請求權時效限制之說從何而來?勞保局說,這是指勞工如果不幸於請領退休金前死亡,其遺屬遺囑指定請領人必須自勞工死亡翌日起5年內請領死亡勞工的退休金,否則,其請求權將會因5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不過爲保障死亡勞工遺屬之請領退休金權益,勞保局表示,99年起主管機關在勞保本人死亡後,皆會發函提醒其遺屬請領死亡勞工的退休金;另外,爲避免勞工家屬喪失5年請求權時效,每年也會主動清查勞工個人退休金專戶,假若戶政資料登載該勞工死亡已逾4年且個人專戶仍有餘額者,會立即以掛號函件通知勞工的順位遺屬儘速提出申請。

而截至目前爲止,約有9,000多個勞工帳戶因遺屬超過5年沒來辦理請領手續,累計共1.1億元勞退金因此充公,勞保局指出,今年將持續發函通知屆期者,以保障其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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