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市調整優化兩項靈活就業人員醫保政策

爲主動適應國家生育支持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提升醫保政策的公平性和規範性,更好地惠及個體工商戶、新業態從業人員等靈活就業羣體,蘭州市自2025年1月1日起,調整優化兩項靈活就業人員醫保政策。

一是調整繳費費率標準,將在職靈活就業人員參加我市基本醫療保險繳費費率標準由5.4%、5.75%兩檔統一爲5.4%,費率統一後全市所有靈活就業人員均可享受職工基本醫療和生育醫療待遇(不含生育津貼),無需再單獨辦理費率變更手續。原按5.4%繳費的2.7萬名靈活就業人員將增加生育醫療待遇享受類型,大幅提升其生育積極性;原按5.75%繳費的靈活就業人員預計全年人均減輕參保繳費負擔268.8元。

二是縮短待遇享受等待期,將靈活就業人員首次參保待遇享受等待期由6個月縮短至3個月,靈活就業人員參保後能夠更快更早享受醫保報銷待遇;同時與3個月的醫保關係轉移接續緩衝過渡期相匹配,方便靈活就業人員流動和醫保待遇銜接。

蘭州日報社全媒體記者 田小東

責任編輯:張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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