濫權擴權 成打擊異己政治工具
民進黨立委吳秉叡以統派人士與臺大學生打架爲例,指稱這種「從中國回來的暴力團體」打人,就要受到反滲透法規範,顯然該法有極大針對性,宛如警總復辟。(本報資料照片)
爭議極大的《反滲透法》,在蔡英文總統一聲令下,民進黨團鐵了心要在下週二完成立法。民進黨立委吳秉叡以統派人士與臺大學生打架爲例,指稱這種「從中國回來的暴力團體」打人,就要受到反滲透法規範,顯然該法具有極大針對性,且擴大行政機關權力,宛如警總復辟,讓人不寒而慄。
綠委推出《反滲透法》草案後,許多人都好奇敵對勢力指的是什麼?陸委會和法務部都推說並非主管機關,昨陸委會總算鬆口,指捨棄了在兩岸條例當中修改相關的法條禁止中共代理人的作法,而改成另立「反滲透法」,顯然敵對勢力就是指的是大陸。
民進黨把法案換了「反滲透」的外包裝,其實換湯不換藥,簡言之,只要是與對岸有接觸,回臺後從事「站在民進黨對立面」的政治行爲,就有可能受到反滲透法的威脅,況且當時在兩岸條例中加入條文就面臨極大反彈,如今卻以特別法方式由立委逕付二讀,顯然就是霸王硬上弓,忽視民意。
尤其曾任法官的吳秉叡竟以前年「中國新歌聲」在臺大辦活動爲例,認定當時與學生打架的統派人士就是「從中國回來的暴力團體」,應要受反滲透法規範,但法律講證據,法院判決指的是被告6人因意識形態對立,不能寬容異己,在公共場合相互叫罵進而引發暴力事件,顯然是偶發,卻被綠委連結爲中共滲透。
這也就是目前大家最擔心的,任何人只要與對岸有接觸,無論是認識黨政軍人士或參加對岸舉辦的某研討會,回臺後進行陸委會所稱的集會遊行法等7項法律行爲,就可能在不知情下踩紅線。
更誇張的是,陸委會主委陳明通指行政部門只有告發權,忘了法治國家最重要的就是透過法律約束行政機關濫權,反滲透法卻給予行政機關發動偵查的告發權力,同時,部分法律爲何僅行政罰而不採刑罰,就是避免司法權濫威脅人民受憲法保障的言論及集會自由。
沒想到,行政機關卻以此擴權而沾沾自喜,忽視法律本質,打算透過嚴刑峻法懲罰政治立場相左的國人,儘管政府強調不是因身分受罰,而是處罰其犯罪行爲,但就連法律學者都指控該法違憲,政府還一意孤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