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白拚落實刪延任條款 NCC恐剩3委員陷停擺

翁柏宗擔任NCC代理主委引發爭議,藍白決定最遲將在週五三讀通過修正草案,落實刪除委員延任條款。圖爲翁柏宗在立法院備詢。本報資料照片

針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委員人事同意權,立法院朝野黨團將於週二協商審查時程,但在野黨團已經決定,最遲於週五的立法院會三讀通過NCC組織法修正草案,落實刪除NCC委員延任萬年的條款,屆時將只剩三名NCC委員,運作將會陷入停擺,直到立法院通過新的人事案爲止。

立院上會期三讀通過NCC組織法修正案,刪除「原任委員得於新任委員出缺或提名任命未得立法院同意時可延任」的規定,但行政院逕自解讀新法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並在七月卅日去函NCC,讓翁柏宗延任並代理主委至今。爲反制行政院另闢巧門,民衆黨團、國民黨立委翁曉玲再提NCC組織法修正案,將實施時間改成「自修正公佈日施行」。

立法院長韓國瑜週二將召集朝野協商司法院大法官、考試院考試委員、NCC委員三項人事案,以及「NCC組織法第十六條修正草案」。立院國民黨團書記長林思銘受訪表示,由於NCC組織法修正草案已過一個月協商冷凍期,不排除週二院會就可處理,最快週二可三讀。

民衆黨團總召黃國昌受訪時指出,NCC組織法本來就該儘早處理,民衆黨團尊重韓國瑜裁示,所以上週五纔沒處理,「週五(十五日)一定要完成二、三讀」。

因此,只要此案在週五三讀,待立院送總統及行政院,若行政院未提覆議下,總統應於收到後十日內公佈實施,翁柏宗代理主委就要下臺。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攸關人事同意權審查程序並未被宣判違憲,依法自交付審查之日起,不得少於一個月,且應於審查過程中舉行公聽會,並於院會表決十日前,擬具審查報告。此外,被提名人有數人者答詢,應分別爲之。儘管NCC人事案已於七月十二日交付委員會審查,但委員會尚未排案。

三項人事同意權案,立院要在週二才進行協商,民進黨團主張,NCC、考試院、大法官三大人事案要一併接續處理。綠營黨團人士評估,就算NCC人事案單獨抽出、優先處理,時程上恐也趕不上藍營力推三讀「翁柏宗」條款的速度,NCC恐再度出現主委空缺情況,屆時NCC只剩未達委員總額半數的三名委員,將無法召開委員會議並作成決議。

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表示,NCC委員被提名人是否適任值得討論,但不應讓獨立機關沒辦法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