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幸媛爆與王毅有「秘密管道」陸委會提醒:有違法之虞
前陸委會主委賴幸媛爆與時任國臺辦主任王毅有「秘密管道,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提醒恐有違法之虞。( 許依晨攝)
前陸委會主委賴幸媛近日接受媒體專訪,揭開當年ECFA協商談判秘辛,並透露她與時任國臺辦主任王毅有「秘密管道」。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表示,洽籤兩岸協議的過程都應該依法處理,「不應有所謂的神秘的溝通管道與黑箱作業」;他也提醒,公務員有保密機密的義務,若違反,依情節輕重,可能涉及國家機密保護法等相關規定。
ECFA屆滿十年,賴幸媛接受《新新聞》專訪,談論當年談判過程,表示幾度差點破局,但因爲有「秘密管道」扭轉局勢。
邱垂正在今天陸委會的例行記者會上被問及此,媒體詢問,賴幸媛的這番說法,是否對談判過程有泄密之虞?
他表示,我方的行政部門洽籤兩岸協議的過程都應該依法處理,並接受國會監督,「不應有所謂的神秘的溝通管道與黑箱作業」,特別是兩岸協商事務更涉及國家機密與安全,必須依照國家機密保護法與兩岸條例相關的規定來處理。
他說,對於相關當事人的說法,「目前的陸委會」無從說明,但是要提醒,依照公務人員服務法第四條第一項規定,公務員有絕對保守政府機關機密的義務,對於機密事件,無論是否爲主管事務,均不得泄漏;退職後亦同。
邱垂正表示,公務員對於公務機密若違反保密的相關義務,依情節輕重,可能涉及國家機密保護法及刑法等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