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蓓精萃飲」罰最多!北市抓食藥粧「違規廣告」累計罰3250萬

▲違規廣告中,「拉蓓精萃飲」罰333萬最多。(圖/北市衛生局提供)

記者趙於婷/臺北報導

臺北市衛生局今公佈113年上半年違規廣告查緝情形,總計開罰329件、裁罰3,250萬元。其中罰鍰累計前3名的違規產品廣告第1名爲「七寶創意有限公司」的「LABELLE拉蓓精萃飲」,因食品廣告「預防子宮提早老化、延緩更年期到來」等詞句涉及醫療效能,罰鍰達333萬元。

根據統計,113年上半年違規廣告查緝情形,食品、藥品/醫療器材及化粧品違規廣告共開罰329件、裁罰3,250萬元,其中食品213件,裁罰金額2,162萬元(66.5%)金額最高,化粧品佔104件、裁罰654萬元(20.1%)居次,藥品/醫療器材12件、裁罰434萬元(13.4%)位居第3名。

累計前3名的違規產品廣告第1名爲「七寶創意有限公司」的「LABELLE拉蓓精萃飲」食品廣告詞句涉及醫療效能,廣告罰鍰達333萬元;第2名爲「日東商事有限公司」的「私密專科益菌凍」食品廣告詞句涉及醫療效能,罰鍰達140萬元。

第3名爲「雲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韓灣國際股份有限公司」,「雲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德國原裝雲揚生技左旋精胺酸營養液」食品廣告詞句涉及醫療效能;「韓灣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的「瑞士頂尖抗老3秒速導全面撫紋精華組」化粧品廣告詞句涉及誇大不實,都分別裁罰120萬元。

臺北市衛生局食藥科科長林冠蓁指出,違規食品廣告以宣稱提升免疫力類佔第1位,共31件(14.6%),其次爲宣稱減肥瘦身類28件(13.1%)及宣稱皮膚美容類21件(9.9%)居第3;違規化粧品廣告以宣稱消炎、消腫類佔第1位,共31件(29.8%),其次爲促進細胞活動或膠原蛋白增生類共28件(26.9%),除皺、除紋類宣稱共21件(20.2%)居第3。

另以違規廣告媒體分類統計分析,網路247件(75.1%)最多。林冠蓁提醒,網路購物風險高,且一般食品非藥品,僅提供人體所需的營養素及熱量,並不具備提升免疫力、減肥瘦身等涉及改變人體生理或外觀等功效,更無法達到預防、改善或治療疾病(如癌症)等醫療效能,如有身體不適,應尋求正規醫療機構就醫,切勿輕信誇大功效或宣稱療效的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