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燒18小時仍未滅!臺中資源回收廠毒煙猛竄
臺中市梧棲區資源回收廠22日下午火警,經過一夜灌救,今天早上仍持續燃燒中。(臺中消防局提供/陳淑娥臺中傳真)
臺中市梧棲區資源回收廠22日下午火警,經過一夜灌救,今天早上仍持續燃燒中。(臺中消防局提供/陳淑娥臺中傳真)
臺中市梧棲區梧南路1處資源回收廠22日14時20分火警,由於現場堆置大量塑膠粒,火勢一發不可收拾,濃濃黑煙直竄天際,昨天深夜10時控制燃燒面積約在1500平方公尺,直至今天早上還在燒,已燒了18個小時,消防人員目前持續灌救中。
臺中市消防局昨天下午2時許獲報,共計派遣第4大隊、轄區梧棲分隊等14個單位,出動消防車25輛、救護車1輛、警備車14輛、消防人員96人、義消60人前往灌救,昨深夜22時34分火勢控制,幸未延燒到廠房。
消防人員昨深夜控制火勢在1500平方公尺,由於現場都是壓縮塑膠粒等易燃物品,不易撲滅,經過徹夜灌救後,目前仍持續燃燒中。據悉,昨天下午起火時,現場人員拿滅火器自行滅火,由於塑膠粒迅速延燒,加上風勢助長,消防人員到場時,現場已陷入一片火海。
環保局表示,現場貨櫃及大量塑膠類堆置,起火原因未明,因爲塑膠爲易燃物質,導致火勢延燒產生大量濃煙及粒狀污染物,消防局持續針對殘火處理中,環保局稽查同仁於現場以手持式PM2.5偵測儀於下風處量測PM2.5 最高達213.9 ug/m3 (上風處13.3 ug/m3)。
針對業者堆置物管理不當起火燃燒產生粒狀及異味污染物,已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環保局將依法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另外,現場消防廢水未能妥善收集致污染周界水溝,環保局亦將以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規定告發處分,可裁罰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