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嗆「最強奶媽」盜圖遭求償 小網美免賠15萬原因曝

網紅「最強奶媽」謝薇安遭IG上有1.6萬粉絲追蹤的網美應慈樺PO文罵「盜圖」因此憤而提告,網紅、網美的對決近日判決出爐。(本報資料照)

IG追蹤人數一度高達497萬的網紅「最強奶媽」謝薇安(本名劉又禎),2020年間遭IG上有1.6萬粉絲追蹤的網美應慈樺PO文罵她「盜圖」、「假掰」,憤而提告,應女被判拘役55日確定,民事部分,一審判應賠償15萬元,案經上訴,臺灣高等法院認爲,雙方因在另件訴訟上和解,應已賠償5萬元,並承諾若再犯將付違約金50萬元,劉同意拋棄請求權,因此改判應免賠確定。

應女2020年7月到謝薇安IG留言,「我也不想跟愛盜圖自私自利內心黑暗醜陋的腦紅吵」、「假掰腦紅」、「她已經不只一次用別人的圖,甚至還改作過」、「品德很有問題」;應女並至DCARD發文指謝薇安雖外表好看,但脾氣和品德真的不行。

臺北地院一審依加重誹謗罪判應女2月徒刑、可易科罰金6萬元。應女上訴後,高院依4個加重誹謗罪各判拘役25日,合併應執行拘役55日,可易科罰金5萬5000元,刑事部分定讞。

另謝薇安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臺北地院一審判應女賠償謝薇安15萬元。應女不服,提起上訴,主張她與謝薇安已於去年6月14日在另件訴訟審理中達成和解。

應女表示,依據雙方和解條件,包括她賠償對方5萬元,她並簽署聲明書,表示願對對方妨害名譽行爲認罪,願向對方道歉,刪去所有關於過去發表評論的言論,且承諾日後不再以任何形式談論或跟他人共同、教唆、幫助他人評論對方,若有違反,願意賠償對方50萬元違約金,謝薇安則願拋棄其餘請求。

高院審理後認爲,謝薇安因已拋棄對應女的侵權賠償請求權,因此要求應女再賠償15萬元,並無理由,改判應女免賠,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