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賣臺積電 證交所:券商報告是否有違程序查覈重點

證交所主管接受電訪指出,外資券商研究報告提供給外資在內的客戶,由客戶自行判斷是否照研究報告內容買賣,目標價也只是參考,客戶投資獲利或損失仍應自行承擔,研究報告的內容好壞並不能認定是否違反規定。

主管認爲,若是外資證券商推介個股,給予較高的目標價,但這家外資券商自營部卻反手大賣推介個股,這樣的確是會有道德風險;但若賣出推介股票的外資客戶,並非外資券商本身體系,就無法將買賣的動作連結在一起。

證交所說明,外資證券商只要未提供研究報告給契約客戶以外的不特定社會大衆,大概就沒有問題,但若研究報告的基本假設調整,例如俄烏戰爭造成原物料上漲,或衝擊全球經濟,匯市波動等大環境變化,也需進一步說明。

另外,媒體報導研究報告與內容不符時,外資券商仍須在公開資訊觀測站頁面左側的「券商對媒體轉載之澄清或說明專區」,提出說明。

臺灣證券交易所這次對立委關切的外資券商研究報告事件,依「證券商推介客戶買賣有價證券管理辦法」、「證券商內部控制制度標準規範」進行了解,瞭解證券商交易買賣情形與研究報告是否依照上述規定處理,以釐清外界疑慮。(編輯:蘇志宗)1110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