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歡完遭3男撿屍!她在後座遭左右指侵 樓梯間又慘遭硬上

女子喝醉後與3人搭計程車回家,她坐在後座中間遭左右2人直接摸胸和指侵,之後4人到某一男子家中,3人還在樓梯間再次摸胸指侵。(示意圖/shutterstock)

新北一名女子前年11月到信義區某夜店狂歡時認識3名男子,當晚喝醉後與3人共乘計程車,她坐後座中間遭左右2人直接摸胸和指侵,之後4人到某一男子家中,她在樓梯間遭再次摸胸指侵,女子最後酒醒崩潰,用手機叫了Uber計程車後向司機求救,法官判3名男子均緩刑4年。

判決書指出,3名男子前年11月某日在北市信義區某知名夜店認識女子小芳(化名),一同飲酒後半夜3點陪同小芳搭乘轎車返家,當時小芳坐後座中間,遭左右兩邊的男子撫摸胸部,並用手指插入陰道,性交得逞,後來車輛開回其中一名男子的住所,3人竟在樓梯間再次撫摸胸部,並用手指插入陰道。

後來小芳酒醒驚覺身體有異,才用手機呼叫Uber計程車,等司機抵達後,小芳即向對方求救,司機才趕緊報警處理。法官認爲被告3人均以手指插入小芳陰道而爲性交之犯罪情節,犯後均坦承犯行,並各匯款和解金20萬獲得女方原諒,兼衡其中2名男子爲大學生,另一名爲裝潢工,依共同犯乘機性交罪分別判處7至9個月,均緩刑4年。

法官參酌被告3人因血氣方剛、一時性慾難耐,失慮而犯行,均並予宣告緩刑4年,以勵自新,刑期間內需接受法治教育課程10小時,並交付保護管束。

★《中時新聞網》關心您:飲酒過量,有礙健康。酒後不開車,安全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