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發「更愛妹妹妳脫光」簡訊超鹹溼!色保全猥褻11歲女童慘了
郭姓保全透過交友軟體結識年僅11歲的女童,竟心生歹念,誘導女童拍攝胸部及下體猥褻照片。(示意圖 / shutterstock)
一名郭姓保全透過交友軟體結識年僅11歲的女童,竟心生歹念,誘導女童拍攝胸部及下體猥褻照片,事後甚至以「照片想被我外流」爲由,強迫女童拍下更多的私密照片。新北地院審理,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判處郭男9年3月徒刑。可上訴。
檢警調查,郭姓保全於2023年2月透過交友軟體解釋該名年僅11歲的女童,並不斷傳送簡訊:「想看身體」、「妹妹脫光叔叔會更愛你」等語,以此誘導涉世未深的女童,拍攝4張坦露胸部及下體的私密照片。
事後,女童一度與郭男失去聯繫,未料他仍不死心,仍繼續傳訊騷擾對方:「小笨蛋,都露臉了,照片想被我外流?」、「有臉照,你會出名喔」、「現在聽我的指令,去廁所」。女童不知所措,最終被迫自拍4張猥褻照,以及自慰猥褻影片共計12則;由於後來女童已不堪其擾,最終報案處理,郭男惡行因此曝光。
新北地院審理,郭男犯罪手段惡劣,犯罪情節嚴重,並導致受害女童長期籠罩於恐懼之中,身心備受影響,審酌其事後坦承犯行,態度尚可,另衡量郭男未與受害女童之家長達成和解,最終判處9年3月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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