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最貪女檢陳玉珍包庇電玩 一審重判12年

記者孫曜樟/臺北報導

前高檢署檢察官陳玉珍涉嫌在板橋地檢署(現改名新北地檢署)擔任檢察官期間,爲電動玩具業者永華護航並收取賭賂2300萬元案,臺北地院18日宣判,陳玉珍依公務員違背職務收賄罪重判12年,褫奪公權5年,不法所得2300萬元全部沒收。

▲被稱爲最貪女檢的前高檢署檢察官陳方珍因收賄包庇賭博電玩一審被依公務人員違背職務收賄遭重判12年。(圖/資料照片)

同案被告郭學廉也因在擔任檢察官期間爲陳珍藏匿不法所得,遭判有期徒刑6個月,當時電玩業者施永華雖長期行賄陳玉珍,但最後挺身檢舉自首,獲法官免刑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