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與女記者在局長室辦公桌上嘿咻!丁允恭遭撤職 停止任用2年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總統府前發言人丁允恭任職高雄市新聞局長期間,與女記者發生桃色緋聞,甚至在局長室辦公桌上發生關係,經監察院調查後提出彈劾,並送懲戒法院議處。懲戒法院24日宣判,認爲丁允恭所爲有損政府公務員形象情節重大,因此遭撤職、停止任用2年。

▲總統府前發言人丁允恭。(圖/記者李毓康攝)

媒體去年9月間爆料,指稱丁允恭在高雄市新聞局長任內,與女記者Y女在辦公室內發生性行爲,甚至在辦公桌上嘿咻,Y女也因此懷孕、墮胎。而2人的不倫戀持續許久,丁允恭訂婚後還劈腿多名女子,行爲堪稱渣男事件爆發後,丁允恭火速辭去總統府發言人職務。監察院調查後,認爲他的行爲已經構成敵意環境性騷擾,「構成性騷擾,有辱官箴,傷害政府信譽公務人員形象」,提出彈劾,並送懲戒法院議處。

懲戒法院3月初開庭審理,丁允恭帶着妻子蔣捷妤一同出庭。2人在庭訊後,丁允恭表示,「關於說我在辦公室等場所,有過不宜的行爲,這部分我一直感到很抱歉。但關於後來監察院有做了性騷擾等等的指控,我認爲這是偏離事實的,我們也提出了相當多的證據,要給法院調查釐清,希望這個部分能夠讓事實澄清。」

另外他也說,「並不像監委說的,我主動單方面聯絡對方,而是對方她也有一些主動來聯絡我,包括說想見面,有的時候說需要經濟上的援助,我也給予支持。結果這樣的事情卻變成性騷擾,我覺得非常的不合理。」

全案於24日宣判,懲戒法院認爲丁允恭的行爲戕害政府及公務員的形象,情節重大,因此判決對丁允恭撤職、停止任用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