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偷民進黨9萬元國際慣竊 韓男遭聲押沒禁見
34歲韓國籍國際慣竊趙準基,因偷竊民進黨中央黨部9萬多元現金,被警方依竊盜及非法入侵罪名移送法辦。臺北地檢署經過4個小時偵訊,裁定聲押但沒有禁見,理由是有逃亡之虞,在臺居無定所。接下來將移往臺北地方法院,由法官裁定是否收押。
其實整個偵訊過程,外界預估一般應在6日晚間或7日凌晨即可結束,但趙準基在6日晚間10點多,移送至臺北地檢署復訊時,當庭表示要「聲請提審」,理由是,警方逮捕他的過程中,違法施以壓制,並且讓媒體拍攝,因此整個偵訊程序中斷,7日上午11點,由臺北地方法院召開提審庭。
中午12點多,法官裁定聲請駁回,也就是說,全案移回臺北地檢署繼續偵訊,因爲趙準基所說的聲請理由,並不符《提審法》中明訂,所謂違法逮捕、限制人身自由的狀況。但一個首次來臺的韓國人,怎麼會知道有「聲請提審」的制度?外界紛紛推測,恐怕有「高人」指點。
不過答案揭曉,其實所謂的「高人」指的是檢察官,按照程序在開庭時,必須告知被告應有的權益,趙準基透過通譯瞭解權益後,決定「聲請提審」。結果有兩種,一種就是被駁回,一種就是真有被非法剝奪人身自由時,法官可裁定當庭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