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太陽花學運佔領立院宣判 林飛帆等22人無罪

記者張曼蘋/臺北報導

3年前太陽學運爆發,針對318反服貿學生佔領立院部分,臺北地檢署依煽惑他人犯罪、妨害公務、違反集會遊行等罪起訴陳爲廷林飛帆黃國昌魏揚等22人。臺北地方法院今天上午11時一審宣判,22人涉5項罪名均無罪。

▲太陽花學運。(圖/本報資料照)

臺北地院2016年開庭審理本案,除了傳喚傳喚林飛帆、陳爲廷、黃國昌等9名主要被告外,法官現場勘驗約100分鐘的錄影帶,以釐清當晚攻進立法院的各種動作言論,是否涉有犯罪嫌疑。當時林飛帆說,「希望在法庭上能爲我們的行動辯護,這也是一個很好的機會,會正面去面對,不會去閃躲任何司法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