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居家隔離、檢疫趴趴走!政院拍板:最高罰100萬元

記者婕妤臺北報導

因應新冠肺炎(COVID-19)防疫衝擊政院20日拍板紓困特別條例政委羅秉成20日院會後記者會表示,針對居家隔離、檢疫者,如果違反規定「趴趴走」,最高處100萬元罰鍰。

面對居家隔離、檢疫卻不時傳出民衆不遵守規定消息,羅秉成說明,未來受隔離者,如果違反隔離措施,擅離隔離處所,處20萬至100萬元罰鍰;瘦檢疫者違反檢疫措施,擅離檢疫處所,處10萬至100萬元罰鍰。

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 19日表示,法案名稱爲「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共18條,預算規模爲600億元,以移用年度約360餘億歲計賸餘支應,其餘可舉借債務支應。

Kolas 表示,法案名稱預計爲「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共18條,條例施行期間自109年1月15日起至110年6月30日止。立法目的是爲針對武漢肺炎疫情對我國的經濟社會衝擊提出因應之道。

▲行政院院會後記者會 發言人Kolas Yotaka(圖/記者屠惠剛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