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港18歲中彈男學生暫控2罪 案件下午法院提堂
香港一名18歲的男學生1日與警方發生激烈衝突,隨後被近距離開槍,左胸中實彈倒地。警方今(3)日表示,該名受傷男子被暫控參與暴動罪、兩項襲警罪,案件將於今日下午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
▲香港有示威者被實彈擊中左胸受傷。(圖/翻攝香港城市大學學生會編輯委員會)
據《香港01》報導,警方今日表示,已暫控4男1女,他們年齡介乎17歲至26歲,各一項「藏有攻擊性武器」罪,案件今日上午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續稱,另外7名男子年齡介乎18至38歲,已被暫控合共一項「參與暴動」罪,其中一名38歲男子同時被暫控一項「縱火」罪;當中包括18歲中槍中五男學生,他亦被暫控參與暴動罪、兩項襲警罪,案件將於今日下午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
▼香港10.1遊行期間,港警用包夾方式開始抓人。(圖/記者黃彥傑攝)
此次事發在「十一國慶」,香港多區爆發激烈衝突。警方指事件爲「暴動行爲」,共拘捕逾180人,25名警員受傷。警務處處長盧偉聰表示,當日警方共開6發實彈,分別在荃灣、旺角及黃大仙發生。
另外香港醫管局日前證實,中槍18歲中五男生情況穩定,目前他仍在加護病房。政府新聞處則表示,截至昨日(2日)晚上7時半,共有123人受傷送院,包括91男32女,當中有5人仍然嚴重。
據悉,提堂爲刑事案件交予法庭處理的第一步,如控方已完備控罪書 (Charge Sheet) 及案情最要 (Summary of Facts),一般便會要求法庭聽取答辯 (Take Plea),即詢問被告人會否認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