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遣返漁民遭質疑 陸委會:完成調查已無留置必要

陸委會。(本報資料照片)

大陸漁船越界翻覆事件,2名生還漁工徐仲安與王元祥經金門地檢署以證人身分完成問訊後,20日下午在陸方協助下經小三通「遣返」回廈門。針對外界質疑爲何如此快速遣返漁民及是否已完成有關程序,陸委會22日澄清,在我方各有關機關依法完成相關事件之調查後,該兩名人員已無留置之必要及理由。

陸委會表示,有關發生於本月14日金門水域的陸籍三無船舶違法越界捕魚案,2位生還者之遣返程序,已經金門地檢署與海巡署對外公開說明。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表示兩名生還者已經完成證人作證程序;海巡署亦指出,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兩名生還者已完成留置調查程序,依法得遣返。

陸委會強調,在我方各有關機關依法完成相關事件之調查後,該兩名人員已無留置之必要及理由, 爲保障人權,由主管機關依法執行遣返程序。

媒體此前報導,大陸漁民非法越界,通常海巡偵訊後會移送,由金門地檢署復訊,覆訊後如果有必要將申請羈押在金門監獄,一般等判決出來,纔會放回家;但刑期很輕,判決通常在3至5個月,不會超過1年。

而海巡署21日聲明指出,生還的2名陸籍男子在金門留置期間,海巡署依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相關規定實施留置調查,期間海巡署都給予妥適的安置與照護,調查程序完成後,海巡署與相關單位協調及合作下,20日下午16時30分順利搭乘小三通交通船平安返回大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