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年夜煙火狂射 少女騎單車臉遭燙傷成「血紅坑疤」
原PO在臉書社團「汐止集團」貼出女兒跨年夜臉部與手掌疑遭煙火鞭炮燒傷險毀容。(圖/翻攝汐止集團臉書)
跨年煙火狂射傷人?有民衆在臉書社團PO文表示,女兒12月31日晚間騎腳踏車行經汐止星光公園附近時,突然感覺臉上灼熱刺痛,伸手一摸竟然流血,回家仔細一看,傷口就像是被「火星」灼傷,媽媽懷疑可能被飛來的煙火燙傷。
照片中可見,原PO女兒的白皙臉上,出現好幾個大大小小猩紅傷口,光看就覺得很痛,除了臉部受傷之外,手掌上也有類似傷痕。
原PO表示,女兒的臉、手傷痕,都是跨年夜當晚騎自行車行經汐止星光橋靠近星光公園時,被天而降的煙火所傷,因而發文提醒大家,行經該路段時要小心之外,也納悶提問「河堤附近可放煙火鞭炮嗎?2側行人走動真的危險」。
網友看到此文留言回覆「真的很危險」、「一定要帶孩子去看醫生,畢竟女生的臉蛋真的很重要」。但河濱公園散步、騎車的人真的不在少數,若放鞭炮煙火成爲常態,民衆安危將受到威脅。
據臺北市政府規定「元旦、除夕、大年初一(農曆正月1日)、元宵節、端午節、中元節、中秋節及國慶日」,開放河濱公園施放煙火炮竹,但僅限兩個地點:(一)新店溪流域:福和河濱公園(福和橋上游100公尺範圍內,不含福和橋下投影範圍)。(二)淡水河流域:福安河濱公園(不包括人行道及木質地板區)、關渡水岸公園(不包括自行車道、木質地板及人行道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