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TV、電影院明年起測室內空品!儀器「擾民」跳過包廂
▲電影院、KTV等6大民衆常接觸的場所,11日起適用《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並於明年開始接受稽查。(圖/記者張一中、周宸亙攝,下同)
環保署昨日(10日)宣佈,今日起適用《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的第二批場所包括KTV、電影院、健身房等6大種類,同時也擴增第一批公告的10類場所,合計約增加940家列管場所,第二批列管場所預計將在1年後開始實行稽查,不合格者可能面臨最高25萬元罰鍰。
環保署2014年1月公佈第一批列入《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管制的10大場所,包括大專院校、圖書館、醫院、鐵路及捷運車站、政府機關、商場、展覽館、會議廳、民航站等規模較大的場域,2年內稽查約440次,平均每家稽查不到1次,其中就有53家不合格。
而第二批公告場所今日(11日)起正式生效,列管場所新增電影院、KTV、健身房、金融機構、博物館以及美術館6大民衆常接觸休閒娛樂的地方,前後合計約擴增940家,總列管場所多達1400多處;此外,第二批列管場所將於1年後展開稽查,逾期未改善可能面臨5萬到25萬不等的罰鍰,嚴重者甚至會被勒令停止營業。
不過,由於管制的空氣污染物包括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細菌以及粗懸浮微粒PM10等項目,測量儀器體積大、運作聲也大,如果將儀器擺進包廂可能會影響民衆,因此,在第二批列管的KTV當中只包含公共空間,包廂的部分則希望由業者自主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