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湖反變電站自救會縣府抗議 要求撤銷地方同意函

光電業者在雲林縣口湖鄉設置變電站,鄉民認爲涉及政商勾結及違法操作,近百人28日前往縣府抗議,要求撤銷違法核發的地方同意函,並追究失職官員與光電業者的刑事與行政責任。(張朝欣攝)

太陽能光電業者在雲林縣口湖鄉設置變電站,鄉民認爲雲林縣政府在申請案中涉及政商勾結及違法操作,近百人28日前往縣府抗議,要求撤銷違法核發的地方同意函,並追究失職官員與光電業者的刑事與行政責任,縣長張麗善表示將建議中央能源署重新審查,體恤民情撤銷籌設許可。

「口湖反變電站自救會」近百人在縣議員蔡孟真、張維崢、蔡永富等人陪同下,前往縣府廣場舉「圖利財團」、「官商勾結」、「依法撤銷」等白布條抗議,強調新北地檢署在「靖平專案」中起訴的案件,證明雲林縣政府官員利用權力,加速讓光電業者取得地方同意函有密切關係,涉及嚴重的政商勾結與賄賂行爲。

自救會副會長羅清水錶示,光電業者在申請文件中,故意將一般農地報爲「不利農業耕作區」,並聲稱部分土地已無耕作紀錄,這種提供虛假資訊的行爲已構成僞造文書罪嫌;業者再利用僞造文件欺騙縣政府核發地方同意函,向經濟部能源署申請籌設許可函。已構成詐欺罪嫌。

羅清水說,自救會的核心訴求爲「撤銷同意函、追究責任、捍衛程序正義」,要求縣府立即撤銷違法核發的地方同意函,恢復行政透明;追究官員及業者的法律責任;強化審查透明度,落實審查原則,確保未來的審查程序符合程序正義。

張麗善強調,縣府將透過各種管道協助民衆,包括向能源署提出重新審查,因爲能源署在當時已發給業者籌設許可,希望能源署能體恤民情撤銷籌設許可,讓民衆不用埋鍋造飯辛苦抗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