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地燒廢馬達濃煙狂竄 男嗆「燒東西會怎樣」下場慘了

林男露天焚燒馬達,環保局已將他移送法辦。(臺南市環保局提供/曹婷婷臺南傳真)

林男露天焚燒馬達,環保局已將他移送法辦。(臺南市環保局提供/曹婷婷臺南傳真)

臺南市一名56歲林姓男子收購馬達拆解焚燒馬達線圈,取得內部銅線後變賣,本月2日在臺86快速道路附近空地,露天焚燒2、300個塑膠包覆的馬達線圈,大量黑煙及刺鼻臭味,鄰近居民憤而檢舉,環保局循線找到林男,只見他毫不在意稱「只是燒一些物品又不會怎樣」。

「露天焚燒怎麼可能沒怎樣?」環保局表示,露天焚燒且散逸特殊有害健康物質,依空污法第55條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20萬元以上5百萬元以下罰金,全案也已移送臺南地檢署偵辦。

環保局指出,6月2日下午接獲民衆陳情,臺86快速道路匝道一帶冒大量黑煙且散發燒塑膠的刺鼻味,當下即會同灣裡派出所員警及里長趕往,現場只見消防人員正奮力滅火,火勢撲滅後,發現遭焚燒的是馬達線圈,有的塑膠外殼已融毀,有的仍完好,基於證據保全,目前都已移至他處暫置,重量約3噸。

環保局長謝世傑指出,林男任意露天燃燒含塑膠材質的馬達線圈,逸散特殊有害健康物質,依空污法55條的處分極爲嚴厲,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2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金。另外,林男未取得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逕行焚燒處理廢棄物,違反廢棄物第41條第1項及第46條第4款,最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及最高1500萬元罰金。全案將函送地檢署偵辦。

環保局強調,民衆家中如有不要的廢棄電線、電纜或馬達等,請交環保局資源回收車回收,若發現焚燒不明物品等空污情事,請立即撥打公害陳情專線0800-066666、06-6572916轉2222或1999市民服務熱線通報環保局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