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幼兒園!「十大酷刑」虐童7年不認罪 園長下場慘了

虐童7年不認罪, 園長二審判刑2年4月(示意圖/達志影像/shutterstock提供)

曾加盟知名美語教學機構的某補習班林姓負責人與2名女老師被控凌虐梁姓男童長達7年,包括體罰、毆打、逼吃發黴點心等手段,致樑童罹患創傷後壓力症候羣,臺北地方法院一審依妨害幼童發育等罪判林女3年10月徒刑,臺灣高等法院二審改判刑2年4月。

判決指出,樑童自2006年2歲就讀林女經營的幼兒園開始,就持續遭林女3人凌虐,到2014年1月轉學才結束。樑童曾試圖向母親反映,卻被林女搶先以各種藉口欺瞞,直到樑童2014年11月在新聞看到該幼兒園有其他幼童受虐,回憶起當時恐懼,情緒崩潰就醫,全案才曝光。

3人凌虐樑童的手段包括,把頭強壓入水、處罰半蹲或交互蹲跳、捉腳轉圈撞牆、冬天衝冷水、愛心小手痛打全身等,有時還逼吃發黴點心及麻辣湯,甚至用上軍中體罰「桂河大橋」,逼樑童跨椅懸空以雙手苦撐,被形容是孩童版的十大酷刑。

高院考量林女犯後否認犯行,雖於高院審理時表示願意賠償告訴人及被害人新臺幣20萬元,然因賠償金額未符一致而未達成和解,至今未能彌補損害,判刑2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