墾丁臺26線小客車撞梅花鹿 墾管處:鹿數已逾生態承載量

恆春鎮和滿州交界處的佳鵝公路風吹沙路段,設有梅花鹿警示標誌。聯合報系資料照

今天上午9時許墾丁臺26線南灣路段,有自小客車撞上梅花鹿,墾管處表示,鹿在人員到場前已離去,人車損傷也不大,不過,梅花鹿數量超過生態承載量,須作族羣控制。

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副處長陳俊山接受中央社記者電訪表示,人鹿車禍頻率難以預測,去年9月份至今發生過2、3起,1年有可能5至10件,也因難以預測,年底起公共意外責任險招標至今已流標6次;以前,梅花鹿一般在龍鑾潭、水蛙窟等有湖泊或草原處出沒,南灣遊客量相對多,不確定爲何前幾天有公鹿在海中游泳,今天又有1只公鹿遭撞,目前無法確認2起目擊是否爲同只。

陳俊山說,委請屏東科技大學調查,恆春地區約有2000多頭梅花鹿,當地生態系承載量大約1500頭,須先移除500頭,否則會互相競爭食物或北邊擴散;墾管處作族羣控制,也開放給一些團體如農場、遊憩展演場域申請,經評估後可贈予。

陳俊山指出,梅花鹿有效控管方式仍待討論,目前農業部認定梅花鹿爲家畜,若能以野生動物保育法管理,法源也較清楚,監察院已就後續管理啓動調查,近期將至墾丁國家公園訪查;墾管處目前對於在墾丁高位珊瑚礁自然保留區內梅花鹿採強制性移除,以免珍貴植物遭啃咬,在國家公園區域內,則採較友善捕捉方式,但離開國家公園範圍,如有民衆獵捕也無法令可取締。

監察委員浦忠成、陳景峻去年底就梅花鹿問題自請調查表示,墾丁地區野外成功覆育梅花鹿,雖爲地方帶進觀光財,也造成農損、交通及生態衝擊;這類梅花鹿歸屬家畜或野生動物,國內尚無一致見解,致未能訂立相關可資遵循處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