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人/癌症治療新曙光!不限末期病患使用 圖解4種免疫細胞療法
圖/freepik
2024年6月初,立法院三讀通過「再生醫療法」與「再生醫療製劑條例」,讓再生醫療有相關法源,可說是再生醫療發展的里程碑。「再生醫療法」中對於再生醫療的定義是指利用基因、細胞及其衍生物,用以治療、修復或替換人體細胞、組織及器官之製劑或技術。這是否代表,未來人類也可以像電影「X戰警」中的金鋼狼一樣,具有再生能力,傷口可以快速復原?就目前再生醫療技術來說,還無法做到,但已經有很多應用正在發展,未來的醫療可能超越想像。
一般人可能對再生醫療十分陌生,但相關技術已逐步應用在臨牀醫療。目前治療皮膚傷口可以利用外泌體減輕發炎、修復,也能利用幹細胞促進細胞和血管增生,修補皮膚組織缺損;在關節炎治療上,可以利用脂肪幹細胞或軟骨細胞,進行軟骨修復,幫助病人改善退化性關節炎;肺纖維化在傳統醫學上是種 不可逆的疾病,病況只能一直走下坡,但目前研究發現,初期肺纖維化病人施打幹細胞後,有機會緩解病程,逆轉損傷。
癌症治療新曙光:免疫治療
在癌症治療上,過去使用的方法爲手術治療、化學治療、標靶治療以及放射線治療等,這些治療方法有其侷限性,因此科學家思考是否可以利用身體的免疫反應,讓自身免疫細胞對付身體內的癌細胞?經過一系列的研究發現,人體免疫系統會把癌細胞當做外來物予以消滅;癌細胞爲了避免被消滅,也發展出自保模式,原本T細胞表面的受體,會抓到癌細胞抗原併吞噬消滅,但T細胞表面同時還有兩種蛋白質受體,分別是PD-1與CTLA-4,這兩者就像T細胞的開關,可以控制T細胞是否活化,消滅癌細胞。以PD-1來說,如果PD-1被關閉,那麼T細胞就可以辨識並消滅癌細胞,而癌細胞爲了自保,發展出PD-L1來活化PD-1,導致T細胞無法辨識出癌細胞,癌細胞自然可以逃過一劫。於是研究人員發明了免疫治療藥物:PD-1與PD-L1單株抗體,PD-1單株抗體可以關閉T細胞的PD-1,殺死癌細胞,另一方面利用PD-L1單株抗體抑制癌細胞的 PD-L1,雙管齊下,讓T細胞順利消滅癌細胞。
有別於傳統化療標靶藥物,免疫治療藥物能讓第四期癌症病人延長存活時間,例如過去某些第四期癌症長期存活的比率趨近於0 %,免疫藥物發明後,長期存活的比率提升5-10%以上,這已經算是癌症治療很大的進展。
細胞治療:自身癌症,自己消滅!
除了免疫藥物,免疫治療第二個途徑就是細胞治療,目前治療癌症常見的細胞治療包括:自然殺手細胞(NK)治療、細胞激素活化殺手細胞(CIK)治療、樹突細胞(DC)治療、T細胞治療,與時下最熱烈討論的嵌合抗原受體T細胞(CAR-T)治療等等。
癌症可以區分爲實體腫瘤跟非實體腫瘤,實體腫瘤就是可以看到一顆顆腫瘤,像是肺癌、大腸癌、肝癌等,而非實體腫瘤就是白血病與淋巴瘤。
2010年,美國賓州大學治療了一位罹患急性淋巴性白血病的小女生,經過所有的標準化療藥物後,被認定治療無效;原本準備迎接死亡的她,接受了實驗性質的CAR-T細胞治療後,順利活了下來,成爲CAR-T細胞治療第一個成功案例。後來發現,這個療法對於呈現CD19表面抗原的瀰漫性大型B細胞淋巴瘤、急性淋巴性白血病,特別是末期病人,有良好的治癒率,從原本的一、兩成,提升到四到六成。
CAR-T細胞治療的原理是針對癌細胞表面呈現的CD19抗原,它可以專注地殺光表面呈現的CD19抗原的癌化淋巴球B細胞,所以在非實體瘤的表現效果較好。但實體腫瘤的基因變異性較大,基因突變的型態更復雜,無法用簡單的細胞治療就能殺掉所有癌細胞。所以對於末期晚期的實體瘤,目前尚無法單做細胞治療就根治,而是需要合併其他治療方法例如免疫藥物、標靶治療、化學治療、放射治療、熱治療,才能延長存活或根治。其他如NK、CIK、DC等細胞治療方法,詳見下方〈一圖看懂〉。
科學繪圖/江勻楷。圖擷自科學人雜誌
雖然再生醫療還處於萌芽期,但在癌症治療上已有很大的改變。在一些癌症末期病人中,透過細胞治療,合併各種標準治療及輔助治療,有機會讓病人延長生命,還能提升生活品質,讓癌症不再是令人聞之色變的絕症。(整理 / 林又旻)
【醫師答客問】
疑惑1:細胞治療會有哪些副作用?
非專一性的細胞治療,像NK、CIK這類治療副作用不明顯,主要是輕微發燒,通常在一、兩天會退燒。
副作用較明顯的通常是專一性的細胞治療,跟T細胞治療相關較容易產生免疫風暴,或稱細胞激素釋放症候羣,通常症狀是忽然高燒,也會出現血壓突然下降、血氧下降,伴隨呼吸困難,感覺快要休克等症狀,此時需要使用類固醇治療。如果是CAR-T造成的免疫風暴,可使用治療類風溼性關節炎的單株抗體Tocilizumab進行治療。一般來說,若病人低燒37、38℃,且在一、兩天退燒,代表預後較好。
T細胞相關免疫反應還有「神經毒性症候羣」,會使病人臉部或表情僵化,有些則是不講話或無法與人對話,神情呈現呆滯狀態,也有病人暫時性失明,這是因免疫反應過強,傷害神經所導致的副作用。
整體來說,非專一性的細胞治療的副作用機率很低,機率上每100個病人中,僅有不到3-5個可能產生免疫副作用,而T細胞相關的治療則高一點,例如CAR-T的免疫副作用可能高達40-50%,但是有方法可以及時介入並緩解。
疑惑2:可以用別人的細胞進行細胞治療嗎?
目前法規還不允許異體細胞進行細胞治療,但在實驗室已有相關嘗試及臨牀實驗正在進行。使用異體細胞是因爲長期癌症治療病人身體較虛弱,免疫細胞表現通常較差,若能從親人或捐贈者中提取強壯健康的免疫細胞再打回病人體內,比抽取病人的免疫細胞效果好,目前數據顯示,引起的免疫風暴也比想像中低。
疑惑3:罹癌末期才能進行細胞治療嗎?
在「再生醫療法」立法之前,「特管辦法」規定,癌症的細胞治療只能用在晚期末期、或是一二期病患經標準治療無效後才能進行;但是「再生醫療法」改成了不限癌別及期別,這對病人來說是一大福音!
現行細胞治療是使用病人自己細胞,若是病人狀況太差,例如整天臥牀、大量腹水腹痛吃不下、肺積水、長期化療造成惡病質、肝腎功能衰竭、意識不清等,其體內免疫細胞也會較虛弱,預後也不好,就不要勉強進行細胞治療。但如果病人身體素質很好,例如活動力佳、可以跑步游泳、打球等,即便是第四期,仍可嘗試細胞治療。因此,是否進行細胞治療,取決於病患的整體綜合表現,而非單就期別做思考。
細胞治療有個特性就是:及早做!趁身體狀況好的時候進行,較能幫助控制病情。雖然不一定能根治癌症,但診斷後及早介入,似乎比較能看到存活效益,這也就是爲什麼「再生醫療法」取消期別限制,是基於臨牀經驗的結論。依照過去使用免疫、標靶藥物的經驗,一開始限制在第四期或復發轉移,因爲這類病患容易面臨無藥可醫的瓶頸,需要新藥介入,後來發現成效不錯,所以提早到第三期進行治療研究和應用,發現也有很好的效果,然後就不斷往前期推展,在第一期手術前後,若給予免疫藥物或標靶治療可有效減少複發率。同樣的脈絡,目前也可能發生在細胞治療上,因此法規纔會放寬。
超預防醫學.細胞治療諮詢平臺
本單元獲超預防醫學.細胞治療諮詢平臺贊助。由《科學人》編輯團隊獨立採訪撰稿。此平臺有多位醫師與專家提供線上諮詢,協助民衆獲得完整的醫學資訊。
(本文出自2024.07.31《科學人》網站,未經同意禁止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