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遭指在市長室收1500萬 民眾黨嗆有證據就起訴

臺北市前市長、民衆黨主席柯文哲。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臺北地檢署持續偵辦京華城案,傳出臺北市前市長柯文哲收錢地點曝光,民衆黨發言人吳怡萱今天表示,北檢有證據就起訴,沒證據就放人,而非臺鹽綠能董事長陳啓昱落跑,柯文哲就押好押滿押到飽,這樣子的司法雙標,只會讓人民對司法「信賴」破產。

媒體報導,柯文哲涉京華城案遭延押至明年1月,裁定理由直指過去曾在市長室收受1500萬元現金賄款,另一處收賄地點則是京華城動土典禮。

吳怡萱稍早透過文字迴應,鏡週刊的內容越來越光怪陸離,無的放矢、牽扯無辜,還想把泄密責任推給被告方,到頭來就是臺北地檢署的豬隊友,檢媒一體繼續有恃無恐地「偵查全公開」,每個星期不斷編造故事、東拼西湊,想要看能否幫北檢湊出起訴書。

吳怡萱強調,臺北地檢署有證據就起訴,沒證據就放人,不要押人取供,搞到現在「陳啓昱落跑,柯文哲押好押滿押到飽」的荒謬局面,這樣的司法雙標只會讓人民對司法「信賴」破產。

此外,民衆黨立法院黨團上午舉行記者會,民衆黨團總召黃國昌受訪時表示,「如果真如鏡檢所講,就請北檢現在起訴」,按照媒體刊登的內容,直接寫起訴書就好,包括拿1500萬元到市長辦公室,如此荒謬的劇情,講話都要負責任,「現在就可以起訴,請問還在等什麼。」

民衆黨立法院黨團主任陳智菡則說,有關鏡週刊的報導,完全羞辱過去在臺北市戮力從公的公務人員與議員,甚至是臺北地檢署,「現在是北檢寫不出的起訴書,要由鏡檢幫忙寫嗎?」而如此荒腔走板、捏造的事實,其實已經在侵害人權,這樣的媒體十分惡質。

陳智菡也強調,民衆黨要提出強力譴責,「市長室是辦公的地方,請不要再羞辱柯文哲」,甚至是用這種抹黑、未經事實、捏造的事實,羞辱所有戮力從公的公務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