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建銘怒槓黃國昌「又縮回去」 洗錢1億元以上者加重徒刑沒共識
▲民衆黨團總召黃國昌。(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鄭佩玟/臺北報導
行政院提出打詐四法,其中對於洗錢一億元以上者,增訂最低徒刑一年以上。立法院長韓國瑜今(11日)對此召集黨團協商,民衆黨團總召黃國昌認爲,這並沒有提高徒刑,因此建議改爲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徒刑。期間,朝野黨團意見本將達成將組織犯罪首謀加重徒刑方向,但卻仍未達成共識,氣氛一度死氣沉沉。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甚至怒斥黃國昌,「爲何又縮回去?那大家在這裡討論那麼久是在討論什麼?」
韓國瑜今日召集朝野黨團協商打詐四法當中的洗錢防制法修正草案。對於第19條,關於洗錢之財務或財產利益金額超過1億元者,原本只有訂定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行政院提案修正,增訂樓地板一年以上有期徒刑。
黃國昌對此認爲,依照法院判刑慣例,如果最低本刑僅一年,法官都是從這裡往上判刑的,也就是會是一年一或二個月。黃國昌說,應將樓地板提高到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徒刑,「我對詐騙集團首謀者深惡痛絕」,但法院卻常處以輕罪,甚至有的只要繳交「贖罪券」就可脫身,什麼案子他不想講了,新聞一查都一大堆,大家真的都看了很憤怒。
不過,對於如果樓地板提高,是否會導致金融從事人員是否容易入罪?金管會主委彭金隆針對此問題表示,過去銀行僅有兩個案例,因爲兩個行員勾結詐團因此法被起訴。會計士部分,過去五年是沒有。
刑事局官員則說,去年偵辦詐團,實際不法犯罪所得涉及洗錢超過一億元的有六件,今年有九件,國民黨團傅崐萁嘲諷,「現在年纔剛過一半,就比去年多了!」但刑事局官員依舊強調,詐騙手法與時俱進,破案技術方法已經比過去高了,韓國瑜則開玩笑說,「現在廣告時間嗎?」
法務部政次黃世傑說,他們找到德國規定是,如果是一般來說案件也是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刑度,若情節較爲重大,他們是維持六個月以上,但十年以下。
黃國昌則提出折衷方向說,在現在十九條一億以上,維持現在法務部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但若是發起或操縱、指揮犯罪組織者首腦,犯該前項者,處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徒刑。
▲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圖/記者屠惠剛攝)
傅崐萁提高音量表示,一個詐團要搞一億以上太容易了,他們所得要透過水房去洗。他們是要給政府更多的工具可以打詐,國民黨對於這些刑期態度開放,民進黨要怎麼樣就講,「我們沒有意見」,今天的協商是爲了給執政黨武器,大家討論和氣一點。
民進黨團書記長莊瑞雄要發言時,不知是否因開會時間過長,所有人已有點失神,莊突然一度講不出傅崐萁名字,「他叫什麼,忘記了」,之後續指,民進黨支持常業處罰,但也擔心輕重失衡。
經過一陣討論後,黃世傑指出,要增加黃國昌提出來的第三項,經比對後發現該條文會與目前組織犯罪條例一樣,刑度也差不多,只差罰金與但書沒有寫上去而已,一樣是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就變成是否有需要這樣做,法務部尊重大院對於一億元以上部分決定。
民進黨立委鍾佳濱、柯建銘最後也呼應黃國昌將組織犯罪者加重的處理方式。隨後,韓國瑜宣佈將第十九條還是沒達結論,送院會處理。柯建銘也再次重申,黃國昌的提案不錯,可以把黃國昌的提案一起放進來。
不過,氣氛卻急轉直下,黃國昌表示,民衆黨團維持原修正動議,也就是洗錢一億元以上者,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徒刑。讓柯建銘氣的斥責黃國昌,「又縮回去?!大家在這裡協商這麼久是什麼?」此時,韓國瑜詢問民衆黨立委黃珊珊,「還是妳有意見呢?」黃珊珊則說,「把這文字入法就好啦!」韓國瑜則打趣道「今天是黃氏宗親會,全部姓黃!」但仍是無共識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