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遠傳、亞太電5G共頻共網創臺首例 須加碼2千座基站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針對遠傳及亞太電共用遠傳3.5GHz頻段頻率申請案,以有條件方式覈准,另外,遠傳(4904)、亞太電(3682)同時也需要再「加碼」2000座基地臺,此案獲NCC拍板,也成爲臺灣5G頻共網的首例。
NCC考量本頻率共用申請案,涉及行動通信產業發展、公共利益暨消費者權益等重要層面,經依電信管理法及其授權法規命令:無線電頻率使用管理辦法第19及20條規定,並針對頻率使用效率、頻率用途及履行義務、市場公平競爭影響、消費者權益影響、營運違規紀錄、無線電頻率干擾情形、促進新興技術或服務發展、國家安全等各項審查重點,從消費者利益之保障、頻率使用效率之提升、對於行動通信相關市場之影響及其他有助於公共利益目標等予以衡酌,附附款覈准本申請案,同時亦一併通過雙方合作案所涉營運計劃及網路設置計劃變更申請。附款內容爲要求兩家公司應對該電信網路具有故障管理、組態管理、效能管理、帳務管理、安全管理等管控能力。
NCC進一步指出,兩家公司除就網路管控能力、服務品質提升、涵蓋率提升等面向提出補充說明外,也要求兩家公司需要作出兩大具體承諾;一是雙方共同成立 3.5GHz 網路管理暨資安監督運作小組,定期開會並提出運作報告,報NCC備查。再者就是雙方承諾增加建置基地臺數量共計2000臺,擴大綿密訊號涵蓋,提供消費者優質體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