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成果不妨“先用後轉”(今日談)

盛玉雷

科技成果轉化難,怎麼破解?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鼓勵和引導高校、科研院所按照先使用後付費方式把科技成果許可給中小微企業使用。”

曾經,一些中小微企業因爲暫時還未看清應用場景,碰到心儀的科技成果,也不敢貿然出手。浙江實行“先用後轉”機制,使中小微企業不用花錢,就能試用估值不菲的科技成果,爲科技成果轉化給出了好思路。

在先行試點的基礎上,浙江陸續出臺一系列文件,把好做法、好經驗及時以制度形式固定下來、推廣開來,形成了“先用後轉”的體制機制。學習貫徹全會精神,切實做到改革引領、市場驅動、制度保障,加快推動形成原創成果不斷涌現、科技成果有效轉化的創新生態。

《 人民日報 》( 2024年08月18日 01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