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死債主變裝潛逃 檢求處無期徒刑

蔡姓男子無力償還債務,懷疑債主林姓男子覬覦財產,今年6月11日持刀從北部到花蓮秀林砍殺林男,還設下斷點、變更容貌企圖混淆案情。全案經花蓮地檢署偵查終結,依殺人等罪提起公訴,並向法院求處無期徒刑。(本報資料照片)

蔡姓男子無力償還300萬元債務,還懷疑林姓債主覬覦他經營的餐廳,今年6月帶刀遠赴花蓮縣秀林鄉砍死林男後逃逸,並設下多處斷點、變更容貌,企圖混淆警方追捕,落網後竟還向檢警合理化殺人行爲,聲稱是林姓債主罪有應得,花蓮地檢署13日依殺人等罪起訴蔡男,並具體求處無期徒刑。

檢警調查,蔡男於2017年至2019年間向林男借款約300萬元,起初2人互動不錯,最後蔡男因還不出錢,反懷疑林男覬覦他在新北市烏來經營的餐廳而萌生殺意。蔡男得知林男住在花蓮秀林後,今年6月11日凌晨攜帶番刀、藍波刀及摺疊刀,專程從北部前往花蓮行兇。

蔡男凌晨從北部搭計程車至羅東車站,轉乘計程車到花蓮新城海堤後,徒步至林男住處附近草叢埋伏,趁林男同居女友出門後,持刀將正在洗車的林男砍死。

蔡男行兇後進入屋內翻找債務文件未果,反被返家的林男女友撞見,蔡男趕緊跑出門外,騎乘林男機車逃離現場,他不僅在途中變裝,還把作案刀械、衣物丟入海中湮滅證據,還將機車棄置沙灘故佈疑陣,再搭計程車至和平車站後轉乘火車返回北部。

蔡男在案發後關閉手機藏匿在北市士林某私人宮廟,期間還剃掉頭髮意圖躲避查緝,警方仍於6月13日逮捕他到案、檢方訊後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檢方調查,蔡男無力還債,反認爲林男覬覦財產,不僅萌生殺意,行兇手段更是殘忍,但他除在檢方復訊時聲稱林男是罪有應得,且在行兇後設下多處斷點、變更容貌,企圖誤導檢警偵辦,花檢昨依殺人、加重竊盜等罪起訴,並具體求處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