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人後9小時落網...高雄女「否認砍殺情敵」:她比我高大才帶刀防身!

▲經警方策動左營砍人陳姓嫌犯到案。(圖/記者黃子倩翻攝)

記者黃子倩/高雄報導

高雄街頭30日下午驚傳一起砍人案,嫌犯砍人後,先徒步走了一段,最後搭車逃逸,事隔9小時後,經警方策動火速到案!根據瞭解,年僅27歲的蕭姓女子遭人砍傷,左上臂和左大腿都受了傷,尚未抓到嫌犯之前,警方不排除可能是情殺,認爲雙方可能是情敵相約談判,當下一言不合才造成這起意外,但嫌犯到案後供稱,雙方是朋友關係,因爲在社羣軟體上先起了口角,她擔心對方比他高大自己會出事才帶刀赴約,沒想到一氣之下砍傷對方,經訊問後,嫌犯被依法移送。

警方指出,根據砍人的23歲陳姓嫌犯供稱,這起事件起因有三個人,她和蕭姓被害人以及一名黃姓女子,三人是朋友關係,有天黃姓女子因爲心情不好,跑到蕭姓被害人的家裡,吃了2、3顆安眠藥後休息,才得以平復情緒

▲陳姓嫌犯使用之水果刀。(圖/記者黃子倩翻攝)

但事後陳姓嫌犯得知此事,不滿蕭姓被害人沒有第一時間將黃姓友人送醫,雙方因此在微信大吵一架,最後相約談判,陳姓嫌犯自認身材比蕭姓被害人嬌小,擔心被對方傷害,因此帶上水果刀防身,沒想到雙方一言不合,她反而持西瓜刀砍傷對方,造成對方左上臂、左大腿都受了傷。

事發之後,陳姓嫌犯犯下大錯感到後悔,驚嚇之餘,先徒步走了一段路逃跑,最後搭車逃逸,並與男友會合躲藏,警方同時成立專案小組抽絲剝繭查訪,最後鎖定陳姓女子的身份策動她投案,陳姓女子在警方以及男友的勸說下,自知難逃法網,於犯案後9個小時主動投案,被依殺人未遂及傷害等罪嫌橋頭地檢署偵辦。

►我該答應女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