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公教自提儲金 免計薪資所得課稅
勞工與軍公教自提儲金課稅一覽
今年報稅,軍公教人員有望受惠!財政部賦稅署指出,因應立院修法,軍、公、教及政務人員在職繳付退撫基金或自提儲金追溯自2021年元旦起免計入薪資所得課稅,今年5月報稅首度適用,預計至少有67萬人受惠,若已預扣稅款,今年報稅也能抵減綜所稅,軍公教人員權益不吃虧!
依勞退條例,勞工的勞保、勞退費用採「免稅在前、繳稅在後」方式,在提撥年度申報綜所稅時,皆可免計入綜所稅課稅。但領取勞退時則分爲一次領取與分年領取兩種,一次領取可適用免稅額爲「18萬x服務年數」(2021年以前適用)或是「18.8萬x服務年數」(2022年起適用),分年領取免稅額則爲每年78.1萬(2021年以前適用)、81.4萬(2022年起適用)。
不過,過去軍公教人員退休撫卹制度則不同於勞工制度,在2020年底以前,軍公教人員退休撫卹制度採「繳稅在前、免稅在後」,也就是每年在領月薪時,必須提撥費用到退撫基金與自提儲金,但該筆提撥費用還是會計入當年度薪資收入課徵綜所稅,多半會適用5%以上稅負,另依照退撫條例,領取時則免稅。
爲了讓課稅規定一致,我國2021年提出修法,讓軍公教人員繳付的退撫基金費用、自提儲金,不納入年度薪資收入課稅,也就是比照勞工制度,回溯至2021元旦施行。
換句話說,軍公教的退撫費用、自提儲金自2021年起免計綜所稅,今年報稅適用,但這不代表不課稅,未來軍公教人員退休後,實際領取該筆退休費用時,必須比照勞退規定,依退職所得免稅額等標準計稅。
仔細比較一下,其實可發現,軍公教自提儲金改採「免稅在前、繳稅在後」較爲優惠。
怎麼說呢?軍公教人員月薪多介於3萬元~7萬元,另考慮專業、主管職務等加給,年收入多半適用綜所稅率5%~20%級距。假設每年自提儲金約30萬元,原本每年自提儲金要繳1.5萬元~6萬元綜所稅。
但軍公教自提儲金比照勞工方式改爲「先免後繳」,在領取時才課稅,因爲可適用免稅額所以更優惠。
以分年領取來說,假設公務人員一年退休金領48萬元,未達課稅門檻(2021年以前爲每年78.1萬、2022年起爲每年81.4萬),可全額免稅,相比原本要繳至少1.5萬元具節稅效益。
另因應修法情況,公務人員未來在領取退休金時,僅按照2021年以後(含2021年)的部分課稅,其他2020年以前(含2020年)金額則免稅。(系列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