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改革與創新:AIGC浪潮下,版權解藥何在?|中國數字音樂產業大會洞察

今年9月12日至13日,2024中國數字音樂產業大會在福建省廈門市湖裡區舉辦,大會以“音數和鳴,創享未來”爲主題,已經是第二年啓幕舉辦。期間,來自行業協會、政府領導、數字音樂領域的權威學者和學術界大咖齊聚一堂,共同探討“音樂傳播”、“音樂版權”、“AI與數字音樂”、“音樂短視頻與直播”等多個學科和產業領域的發展現狀,分享各自的新發現、新洞察以及提供對症下藥的解決方案。

大會第一次召開是在2023年,正值AIGC開始實現大規模應用的元年。去年3月15日,OpenAI 發佈了多模態預訓練大模型 GPT-4,這一模型震驚了全世界,直接改寫了“人工智障”的歷史,自那之後,圍繞ChatGPT-4的發佈讓政府、企業界、學術界和資本市場不得不開始重新審視人工智能的浪潮。

在隨後的一年時間裡,從全球到中國掀起了一輪GPT潮,大廠佈局,資本下場,GPT和AIGC賽道的創業潮迅速升溫,大家都試圖從這一波浪潮中分到一杯羹。在音樂行業,2023年AI孫燕姿爆紅全網,今年初,Suno的新版本直接顛覆了業界對AIGC音樂的刻板印象,讓過往認同藝術創作不會被人工智能所替代的觀點徹底失去了說服效力。

中國數字音樂產業大會希望推動政府、企業、學界協同的力量,推動中國數字音樂產業高質量發展,去年側重於總結過去十年處於紅利期的數字音樂產業發展的特點,從盜版氾濫到正版全進程,從反壟斷到全網分發,階段性的總結了這十年產業發展的成績單。從希望高層認識到中國數字音樂產業發展的重要性到今年倡導行業自律,反對洗歌抄襲,探討AI帶來的機遇與挑戰,中國數字音樂產業大會今年愈發接地氣。

在學界,從中央音樂學院到浙江音樂學院,從北京印刷學院到中國傳媒大學,各大高校關於人工智能與音樂融合發展的研究成果與創新探索案例不斷;在內容端,環球音樂正加大對中國市場的投資力度,一批中國音樂公司正積極參與到華語內容出海的進程中;在平臺端,騰訊音樂、本站雲音樂、抖音、快手、B站、訊飛音樂和咪咕音樂等各家大廠你追我趕,在AI賽道和音樂科技領域再添新火。

據中國音像與數字出版協會常務副理事長兼秘書長敖然介紹,今年大會的會議內容規模翻了一倍,註冊參會的人數超過千人,來自行業的熱情遠超預期。“總書記關於新時代文化發展的藍圖強調了文化強國的重要性,我們通過一系列論壇的交流與探討,堅持高質量內容創作,明確數字音樂在文化建設中的重要作用和產業發展方向,共同推動中國數字音樂產業健康高質量發展,爲建設文化強國貢獻力量。”

一位參會嘉賓直觀地指出今年對大會的感受,“以往在產業大會上,企業界會更多在秀自己的肌肉,但今年的主流放在了合作共贏及對症下藥上。無論是政府領導,還是企業和學界,大家都針對當下產業存在的具體問題,提出了各自的建議和解決方案。”

音樂財經(ID:musicbusiness)看到,這背後來自音樂人、唱片公司、互聯網平臺和學界的集體焦灼帶動了更爲務實的討論氛圍。一方面,中國數字音樂產業在未來十年面臨增長的紅利期,2030年將成爲全球第二大音樂市場,大家生怕在這股浪潮中稍有不慎就會落後,淪爲被時代列車拋下的棄兒;另一方面,AI在帶來創新機遇的同時,洗歌氾濫、流量見頂、消費疲軟、曲庫膨脹的同時版權收入下滑,老錢新貴們都有意向“抱團取暖”,平穩度過短期挑戰的同時實現長線佈局的目的。

事實上,大家對於中國數字音樂產業高質量發展的長遠期待在於,在AI廣泛應用的背景下,實現版權管理的規範化、公平化和透明化;推動涌現一批記錄時代的優質作品,降低因洗歌氾濫、低質音樂產品充斥市場帶來的行業失序;合理定價、保障創作者收益,確保數字音樂森林從幼苗、小樹到參天大樹均能得到陽光普照的機會,健康有序發展;更好的引導平臺型公司發揮行業責任,在短期逐利和流量壓力下,既關注短期內提質增效的指標結果,也關注產業鏈內長期發展的均衡性。

那麼,究竟由誰來牽頭,AI時代的版權如何分配更爲公平,如何破解長期困擾產業發展的難題?與AI相關的知識產權保護與產業扶持政策如何落實?這些都需要行業協會居間搭臺,從頂層設計到行業自律建立高質量的溝通機制,旨在打破信息壁壘,提升透明度,促進產業鏈內外的交流與合作,在立法層面推動對版權的保護力度。

從協調解決行業問題、探討解決方案的角度出發,音樂財經總結了本次大會的三大重點,分別爲:第一、發動行業自律和輿論戰 ,抵制洗歌和音樂裁縫的行業亂象;第二、推動版稅公平化分配,讓錢流向真正的創作者;第三、AIGC音樂繁榮,在創作者經濟大潮下,進一步落實短視頻和直播等多元化場景的音樂版權保護。

洗歌氾濫,音樂裁縫盛行

行業自律能破“囚徒困境”嗎?

洗歌氾濫和流量欺詐,在全世界都已成爲一個行業毒瘤,但在中國,這個形勢似乎正隨着流量內卷而變得更加嚴峻。

“如果你的歌曲處在一個上升階段,突然之間被一首類似的歌曲搶佔了流量,很容易會讓創作者的積極性受挫,也會讓聽衆對整個音樂行業的作品標準產生懷疑。”本站雲音樂副總裁李巍以播放量達到49億次的熱歌《錯位時空》爲例,列舉了洗歌帶來的最大危害是劣幣驅逐良幣。

從當初熱議的出圈洗歌事件《刪了吧》到《錯位時空》,行業內蹭熱度大面積洗歌已經成爲頑疾,但一直以來很難解決。核心原因有兩點:利潤高,見效快,蹭熱度是自媒體時代流量生意的常見操作手法,蹭當紅熱歌的流量也是音樂行業分錢最快的捷徑之一。但是,洗歌的維權難度高、侵權賠償的成本低。

一方面,在司法實踐中,大量的抄襲難以被認定,很多洗稿行爲是通過對成名歌曲的歌名、副歌或歌詞的微調來實現,往往不構成直接的《著作權法》侵權。

在AI工具幫助下,與以往僅在和絃基礎上進行微調不同,現在的洗歌行爲在旋律、節奏等方面與原歌高度相似,僅對歌詞進行少量調整或語義替換,使得抄襲作品在聽覺上與原作品更爲接近。騰訊音樂法務總監周禹紅分析道,技術手段的應用使得侵權行爲變得更加隱蔽和難以追蹤,舉證難度也隨之增大,特別是當涉及AI生成的作品時,實質性相似的判斷過程變得更加複雜。周禹紅說:“AI音樂工具的應用,會使洗歌行爲變得越來越便捷,甚至更爲高效,會有大量的歌曲對現在的熱歌有翻唱或洗歌的行爲。”

與此同時,對於確定侵權的案件,賠償的金額又很低。李巍分享道,通過梳理過去一年中對17首洗歌案的法院判決案例,會發現侵權賠償額普遍偏低,從最低300元到最高賠償金8萬元,均無法與原創者遭遇的侵權損失和實際維權成本相提並論。例如,《錯位時空》這首歌一審的訴訟費、二審訴訟費加鑑定費接近10萬,這裡面還不包括律師費、差旅費用和取證的費用,但最終獲得的賠償金額僅5萬元。

從洗歌氾濫的角度來看,正因爲有利可圖,有捷徑可走,從司法角度判定侵權難度大,確認侵權後的賠償金額又很低,這導致從諸多從業者、廠牌公司到各家平臺,處於一種難以突破的“囚徒困境”狀態。這反映了利益各方基於流量競爭做出利於個體選擇但並非行業最佳選擇所導致的狀態,最後的結果是集體進入“輸家狀態”。

所謂的“輸家狀態”自2023年開始已現端倪。據業內人士透露,2020年一首出圈爆火的歌曲日播可以達到5000萬次,隨後一年再有爆款歌突破行業記錄,創下單日播放量6000多萬次的記錄。去年,音樂排行榜上排名第一的爆款歌曲日播降到了千萬次,今年HOT排行榜上排名第一的歌曲日播平均也就在400-500萬次之間,完全沒有任何破圈的跡象,所謂爆款歌的熱度早已不復當年。

業內人士對音樂財經分析道,2024年造成爆款歌市場疲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洗歌氾濫是其中一個重要的原因,因爲一旦有一首熱歌開始冒出頭,就會瞬間冒出無數首與之類似的歌曲參與分流,最終導致的結果是熱歌的爆款效應一年不如一年,大家都出不了頭。一家廠牌負責人更哀嘆去年光是歌曲推廣費就虧了幾百萬,“做不動了,推廣費嘩嘩打水漂”。

當洗歌成爲行業頑疾,音樂裁縫遍地都是,洗歌公司毫無底線賺取超額利潤,這不僅損害了原創音樂人的合法權益,也破壞了市場的公平競爭環境,幾乎到了“人人喊打、不得不除”的地步。

“流量造假,作品抄襲等現象頻發,洗歌、音樂裁縫成爲行業熱詞,給數字音樂的版權保護和市場秩序的構建帶來更大的挑戰。”中國音數協數字音樂工作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兼秘書長劉陽在大會表示,數字音樂工委協調各方進一步開展對話,提出相關問題的應對與解決辦法,一如既往,希望推動我國數字音樂市場的規範化進程。

基於此,今年由中國音數協數字音樂工作委員會發起並聯合本站雲音樂、騰訊音樂、快手、咪咕音樂、闊景音樂集團、訊飛音樂、Miao Music、廣東省流行音樂協會、造夢嘉音樂、國家版權創新發展基地(四川天府新區)等業內代表共同發佈《促進數字音樂版權市場良性競爭與可持續發展倡議書》,呼籲行業自律,建立協商機制等,爲清除洗歌現象提出系統性解決方案,打響了反洗歌的輿論戰。

值得一提的是,劉陽還提出呼籲行業各方共同制定《音樂作品實質性相似鑑定技術要求》標準,明確音樂作品構成實質性相似的評估鑑定方法,爲權利人及司法機關提供更專業的鑑定支持。《倡議書》發佈之後,尊重原創精神、合法獲取授權、合力抵制抄襲也成爲媒體和業內熱議的焦點話題。

如何讓版稅流向真正的音樂人?

變革勢在必行,推動建立公平透明和標準化體系

既有的行業利益格局正處於變革的十字路口。在本次大會上,公平分配版稅,保護原創音樂人成爲行業熱議的另一大焦點。

2023年底,全球音樂版權市場出現了拐點,原因在於AI快速發展,平臺曲庫內容迅速膨脹,以播放量分成爲核心的模式已經不再適用於當下的環境。到底以“藝術家”爲中心還是以“用戶”爲中心,在行業內開始了新版稅分配模式的探索。

正如環球音樂集團大中華區主席暨首席執行官徐毅所言,利用人工智能技術可以批量複製生產音樂,但海量的低質內容涌入平臺會誤導消費者的選擇,混淆用戶的視聽,進而稀釋音樂人在音樂市場上的份額和版稅的收入,最終損害的是人類的藝術創作。

“從莫扎特、披頭士再到Taylor Swift,天才絕對不是無心而成的。”徐毅在大會上表示,無論是音樂、表演、寫作和任何其他的形式,只有人類才能通過藝術創作表達出人類境況無盡的複雜性以及細微差別。

從職業音樂人、版權方和唱片公司的角度來看,平臺應該調整版稅機制,鼓勵專業音樂人的創造力。去年以來,環球音樂集團就在全力推動平臺改革過渡到以“藝術家”爲中心的版稅分配模式,因爲大量的白噪音、AI音樂以及低劣品質的音樂片段稀釋了人類藝術家本應得到的報酬,專業音樂人和公司爲了歌曲創作投入了巨大的心血,但卻得不到公平的回報。

從平臺的角度來看,隨着AI內容、白噪音及新歌內容的極速膨脹,大量的內容並沒有在平臺上產生有效播放量。譬如,Spotify站內高達上億首的曲庫僅3750萬首播放量超千次,這意味着曲庫中約有三分之二的歌根本沒有任何實際效用,反而擠佔服務器產生了高額的管理成本。

在此背景下,全球各大音樂平臺陸續開始了版稅機制調整的關鍵期,譬如,Spotify就在2024年初開啓了對公司長達15年連續使用的版稅結算機制進行改革的實踐,以“用戶”爲中心設置了版稅分配的新門檻,旨在讓版權池裡的錢流向真正的音樂人。

在中國,新歌發行數量和版權收入均處於快速增長的通道。根據騰訊音樂娛樂副總裁楊奇虎分享的數據,截止2023年底,累計超過60萬的獨立音樂人在平臺發佈了超過300萬餘首的不同風格的歌曲,僅在2023年,騰訊音樂人發佈的華語新歌數量就超過了114萬,同比增長56%,音樂版權的收入持續保持30%以上的高速增長。

中宣部版權管理局原副局長段玉萍在大會上介紹了其個人對域內外音樂詞曲版權和錄音版權授權模式的一些觀察。段玉萍介紹,理想狀態下,詞曲版權的授權與許可主要通過集體管理組織等主體以集中許可或一攬子許可的方式進行,而錄音製作者則以非獨家方式作出許可。國際上,通常採用一定形式的保底金加按照實際使用量爲基準的許可費計算方式。

值得注意的是,李巍談到了原創音樂人的生存困境,鑑於 現有的版權交易模式不能真實反映歌曲在平臺的消費情況,應該對當前的定價模式和交易結構進行調整。 李巍提到, 國外音樂流媒體平臺已經在嘗試 以“藝術家”爲中心和以“用戶粉絲”爲中心的定價結算模式,這些模式更加關注專業音樂人和受歡迎的藝術作品,將播放情況與獲益有機結合,值得國內參考。

武漢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周圍則提到了建立“統一數據庫”的建議,他認爲通過集管組織實現統一的數據庫和統一的授權對象是必要的,這有助於解決版權方在上游版權爭奪中的問題,包括獨家版權等。

顯然,適度引入市場化舉措可進一步提高作品流通活躍性和透明性。周圍認爲,國內已經有成功的經驗和市場化的需求,可以滿足建立統一數據庫的技術方案。

AIGC音樂繁榮,侵權氾濫

亟需新的授權模式和版權保護舉措

2024年,主流聲音幾乎都接受了AI大潮勢不可擋的歷史背景,全面迎接AI時代的到來。

以騰訊、本站、抖音、快手、B站、華爲、咪咕、訊飛等爲代表的平臺型公司與音樂內容行業之間存在着複雜而緊密的關係,這些關係主要體現在創作支持、內容分發、版權合作、商業化變現等多個維度。也因此,在大會上,各家公司的話題基本上圍繞着AI技術的探索、AI場景的落地以及如何處理音樂版權等話題相關。

在主論壇《數字音樂產業在人工智能時代下的機遇與挑戰》、分論壇《人工智能賦能數字音樂產業創新發展論壇》《數字音樂版權市場良性競爭與可持續發展論壇》以及《短視頻與直播音樂高質量發展論壇》上,由AI衍生出來的UGC繁榮、不確定性以及侵權糾紛等成爲產業界和業界關注的焦點。

正如中國傳媒大學音樂與錄音藝術學院院長付龍所言,從人工智能作曲、智能編曲到虛擬歌手、音樂推薦系統,這些新興應用展示了AI的巨大潛力,不僅極大地豐富了音樂的形式與內容,還爲音樂產業帶來了新的商業模式和增長點。當然,在享受人工智能帶來的便利的同時,行業也面臨着版權保護、數據安全、倫理道德等一系列新問題。

在楊奇虎看來,AIGC音樂在技術和質量上能達到一定的標準,但隨着AI音樂作品的增多,可能會加劇文化挪用的現象,不尊重文化差異。同時AIGC音樂的權屬法律問題會變得更加複雜,涉及版權爭議和合理使用的界定,AI音樂創作可能導致對技術的過度依賴,抑制人類創作者的創造力和專業發展,最終改變音樂市場格局,對傳統音樂創作者構成挑戰,影響音樂行業和就業結構。

正如徐毅 所言,AIGC在大規模預訓練過程中,大量使用了原本受版權保護的內容作爲語料,而這些使用往往未經許可,也未向權利人支付相應報酬,這顯然違反了《著作權法》的相關規定。與此同時,AI語音克隆技術帶來的深度模仿問題,也已經成爲一個全球性的倫理和法律挑戰。

在大會上,諸多來自傳媒界、法學界、司法界和律師界的專家均對音樂版權的鏈條做了不同程度的科普。

通常情況下,音樂版權涉及詞作者、曲作者、錄音製作者和表演者等主體,每一個主體都享有相應的權利,且子項權利繁多,如著作權子項權利就應該有17項,加上著作權自動產生的特點,創作完成即享有權利,這導致在認定權屬時面臨諸多困難。

從平臺經濟的角度來看,當人人都能成爲創作者,也就不難理解AI工具普及後所帶來的變化。

截至2024年第二季度,數據顯示,抖音的日活躍用戶已經達到10億,觀看直播的用戶活躍用戶高達8億;快手的平均日活躍用戶和平均月活躍用戶分別達到3.95億及6.92億;B站的日均活躍用戶數依然保持在1.02億,月均活躍用戶增長至3.36億。在短視頻和直播的創作者生態蓬勃發展的同時,更是成爲音樂版權侵權的重災區,存在如改編作品商用、授權鏈條斷裂、多重授權等問題,關於避風港原則的濫用與適用問題也就成爲探討的重點。

北京市偉博(西安)律師事務所高級顧問、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庭原庭長李自柱觀察發現,在新侵權模式下,平臺往往以作品非其上傳爲由,利用避風港規則逃避責任,在用戶分散的情況下難以找到並追究直接侵權人的責任,再加上網絡使用方式多種多樣,導致短視頻平臺、社交軟件、K歌軟件、直播平臺和電商平臺等侵權現象仍然非常嚴重。

在現實操作中,面對翻唱侵權,平臺通常採取會“先侵權、等通知;不通知、不負責;你通知、我刪除、我免責”的策略,從而試圖免除自身的法律責任。值得注意的是,翻唱版(Cover)氾濫也是當前困擾原創音樂人的頑疾之一。

用戶二創翻唱能夠帶動歌曲的熱度,但各種翻唱音源卻能上傳到音樂平臺,尤其是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原創音樂人的成名作往往能在平臺上搜出一大堆翻唱版音源,播放量動輒幾千萬,原創一分錢也分不到,即便在取證清晰的前提下維權,平臺也會拖個半年一年再下架侵權作品。行業內還存在一種更過分的操作,翻唱者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搶先認領詞曲,原作者後知後覺,即便發現後開啓維權的路徑也十分耗損精力。

對於短視頻和直播場景音樂侵權的背景,快手法務總監田磊表示,平臺一向重視知識產權的保護,具體到音樂版權,由於音樂版權涉及詞作者、曲作者、錄音製作者和表演者等多個權屬主體,加上現實中存在的署名不規範、權利鏈條斷裂、多重授權等問題,因此平臺在音樂版權權屬識別和授權鏈條完整性覈查等事宜上面臨諸多現實挑戰與困難;具象到平臺發展的綜合趨勢,短視頻和直播的使用場景本身多元複雜,不同場景下的版權使用方式各異,如何界定侵權行爲與合理使用行爲是當前版權生態中的一大難題。

在侵權責任分配方面存在爭議,來自平臺的法務專家們歸納總結道,這主要體現在侵犯著作權和平臺共同責任上。數字音樂侵權行爲的治理難點包括:數字音樂易於複製和傳播,使得盜版成本極低,且創作抄襲可能成爲常見的侵權行爲;侵權主體小且分散,多爲網絡用戶;維權成本昂貴,與收益不匹配。此外,簽約原創音樂合同問題也明顯,原創音樂人可能因不平等交易地位而被動接受不利條款。

MCN機構無憂傳媒代表着平臺生態裡無數的網紅和達人主播,無憂傳媒集團有限公司運營管理中心副總裁劉超提出一個建議,希望從平臺網紅生態的角度出發,抖音、快手、微信視頻號等平臺應提供更廣的音樂庫和權利範圍,以支持達人內容創作的廣度和深度,實現平臺與達人的互利共生。此外,劉超觀察發現,傳統藝人業務中,由於獲得音樂授權的過程存在難點,建議是否可以建立一個更便利的授權方式,以加快項目執行速度,保障項目安全,促進文化產業的繁榮。

值得注意的是,在本次大會上,協會牽頭主辦了“短視頻、直播內容版權保護聯合行動”的啓動儀式,各家短視頻和視頻平臺代表上臺,承諾合規經營,堅持行業自律。音樂財經獲悉,對於當前存在的一些亂象,需要行業合力而非單打獨鬥,因此行業自律的行動僅僅只是一個開始。

小結

鼓勵精品創作,推動華語音樂出海

協會牽頭連接行業,共同推動產業高質量發展

針對以上的問題,無論是商業模式、技術發展、政策法規都是爲了保障文化產業高質量發展這一最終目的,而從具體的對策來看,與會專家們圍繞以下三個方向紛紛建言獻策:

一、強化內容把關,鼓勵更多精品創作。加大平臺內容,特別是對於播放量大、收入高的重點音樂內容進行管理;加強音樂平臺的編輯隊伍建設與培訓,不斷強化編輯工作的把關能力;通過制定行業標準、建立評價體系、舉辦精品推薦活動等方式,引導產業加強精品內容的創作和傳播。

二、規範版權交易模式、加強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建立健全重點音樂版權授權備案機制;探索建立音樂版權許可費市場價格評估機制和專業評估機構;由行業組織牽頭加強音樂行業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推動依照實際使用量進行付費與分配。

三、加強基礎數據庫建設,探索建立大數據平臺。構建能夠適應時代和產業發展的行業數據規則,加強數字音樂行業的基礎數據庫;探索建立音樂內容大數據平臺,建議由相關行業組織牽頭,聯合數字音樂上下游企業,共同制定相應的標準規範,開發相應的系統平臺,以保障數字音樂產業生態的健康發展。

在AI大潮中,在市場充分競爭的環境下,平臺的內容生態和算法日臻完善,但只要有蹭熱度的流量捷徑在,就會有鋌而走險的不法之徒。AI作爲工具應該服務於行業發展,而不是搶走創作者的飯碗。

行業自律對有創作尊嚴、尋求長久發展的創作者及公司有用。但彌足珍貴的是,此次大會可能會成爲扭轉行業部分亂象的契機,更好地幫助政府相關部門、產業界和媒體等各方加強關注洗歌氾濫帶來的危害,在實踐中,加強對原創者版權的保護,進而幫助數字音樂產業實現健康發展的目標。

正如中國版權協會常務副理事長於慈珂所言,版權在數字音樂產業中起着核心作用,對保護創作者權益、保障交易秩序及推動產業繁榮至關重要,數字音樂版權已從基本秩序構建進入良好生態建設階段。面對未來,除了加強版權保護外,還需加強版權應用,協調好保護與運用的關係,積極探索多元化商業使用模式,推動版權交易市場公平公正規範有序,利用先進技術提升版權權屬認定和授權交易效率,實現版權價值最大化。

令音樂財經感到欣喜的是,根據IFPI發佈的數據,2019年至2023年全球錄製音樂市場的年化增長率爲12%,而同期華語音樂海外發行市場的年化增長率高達22%。這表明華語音樂在出海方面步伐更快,增速領先於全球錄製音樂市場的整體趨勢。

在當下,文化輸出成爲華語內容出海的另一個重要趨勢,隨着華語內容廠牌的生產內容、宣推能力的增長,以及影視、遊戲、富含中國文化IP的出海,華語音樂的內容也被逐步傳播到海外,向海外非華人的人羣進行滲透。從最初的港臺經典流行音樂到後來的內地經典音樂、流行音樂、民族音樂的廣泛傳播,內容的快速填充和類型的豐富推動了華語音樂出海市場的規模達到新高度。

音樂短視頻、遊戲音樂及影視音樂等多元化內容在國際社交媒體上廣受歡迎,不僅生動講述中華民族故事,還展現中華文化的獨特魅力。同時,國際音樂的引入也爲中國聽衆帶來了全球風情,拓寬了音樂視野,深受中國數字音樂用戶喜愛。

在大會上,與會者一致認爲,在行業協會牽頭搭臺的背景下,能夠高效率的連接立法、行政、司法、權益人、數字音樂平臺、集體管理組織及創作者等,打破行業之間的信息壁壘,多方協同努力奮鬥,共同構建健康的數字音樂競爭環境,推動中國數字音樂市場的繁榮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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