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照護個案 4/18起可透2方式視訊診療取得清冠一號
居家照護個案 4/18起可透2方式視訊診療取得清冠一號。(資料照/黃臺中攝)
被譽爲「臺灣之光」的清冠一號今年1月17日納入新冠肺炎公費治療。因應本土疫情升溫,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近期公佈居家照護指引,新北市已率先啓動。爲因應居家照護個案需求,指揮中心今宣佈,4月18日起,個案可透過聯繫主責院所、自行預約2種方式,透過視訊診療取得藥品。
中華民國中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柯富揚表示,國內1月17日通過清冠一號納入公費治療,但應侷限於檢疫所、旅館和主責醫院,接下來因應居家照護。將有2個管道可取得。
指揮中心今宣佈,4月18日起,民衆可透過2種方式預約視訊診療,可連繫責任院所,或自行預約。自行預約者,可利用中醫師全聯會網頁查詢提供通訊診療院所名單及聯絡方式,或撥打22縣市中醫師公會專線協助媒合住所附近中醫院所進行通訊診療。至於診療後的領藥、取藥,個案可委託親友至通訊診療之中醫院所領藥,或由通訊診療的中醫院所送藥至個案住所。
至於收治於醫院或加強版集中檢疫所、防疫旅館的確診個案,若有使用「清冠一號」需求,亦可請主治醫師會診中醫師,經中醫師依其臨牀症狀及評估治療效益與風險後,開立公費「清冠一號」提供口服治療,協助病人減緩症狀。
衛福部因應疫情需要,已依《藥事法》第48條之2規定,覈准8家中藥廠於國內專案製造「清冠一號」,藥品類別爲中醫師處方用藥,須由中醫師診斷開立處方後使用。該藥品可運用於治療新冠肺炎無症狀或輕症者,降低重症風險,並非預防保健使用,呼籲民衆不要自行購買來路不明宣稱清冠一號之中藥方,以免誤服導致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