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命器95%過期 挨批拿消防員賭命
臺中市議員13日質詢指出,消防設備逾耐用年限比例太高,難道要消防員賭命?(盧金足攝)
臺中市議員13日指出,市府去年編列1億2622萬元充實及汰換消防車輛與裝備器材,執行數卻只2988萬元,連1/4都不到,其中「救命器」1434件有1367件逾耐用年限,高達95.33%過期!消防局表示,器材雖逾耐用年限,只要妥爲檢修仍可使用。議員痛批,難道要基層消防員賭命?
多位議員指出,審計報告臺中市消防裝備超過1半逾耐用年限,「救命器」1434件竟有1367件逾耐用年限,高達95.33%過期;消防衣2879件有1611件逾耐用年限,55.96%過期;面罩1395件有917件逾耐用年限,65.73%過期;氣瓶1137件有646件逾耐用年限,56.82%過期;熱顯像儀67件有51件逾耐用年限,76.12%過期。
市議員陳淑華、蕭隆澤、邱素貞與謝明源表示,應加快充實人力及裝備,避免危及消防員安全。依消防署目標,各縣市消防人力服務人口比應在1:1300以下,臺中市卻達1:1682,人力負擔六都第3高。消防員在火場搶救,難道還要用過期消防裝備?
消防局長曾進財說,市長盧秀燕重視消防人力問題,要求擴增消防局編制員額數自1811人至1991人。市府規畫每名外勤消防員每3年配發1套消防衣,6年爲1期汰換,每人配有2套消防衣爲目標,1套爲第一線救災使用,另1套備品則供替換使用,每年新購汰換套數約爲外勤人員人數1/3,爲各縣市撥補汰換速度最快。
至於搶救器材維護檢測機制,消防局每年編列200萬元實施空氣呼吸器組全面檢測,30萬元預算實施空氣呼吸氣瓶水壓測試,無法維修就列入汰換,以確保救災人員安全並符合國際使用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