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修法還是晚一步!撞死女醫師曾御慈最高判7年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立法院三讀通過刑法修正案,不能安全駕駛而駕駛致人於死,刑期提高爲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新法公告後才生效男子詹震山酒駕撞死臺大醫師曾御慈,仍適用舊法規定,最高只能判處7年徒刑。網友痛批:「一條生命離開最高判7年,酒駕者根本不痛不癢!」

▼ 臺大女醫師曾御慈經2次腦死判定,2日家屬忍痛同意,捐出她的器官遺愛人間!(圖/東森新聞資料照片)

曾御慈於5月28日晚間徒步返回新北市土城區住家,遭酒醉男子詹震山駕車闖越紅燈撞上,巨大撞擊讓她彈飛10幾公尺外,送醫後被院方宣告腦死,經2次腦死判定,2日家屬忍痛同意,捐出她的心、肝、腎、肺、皮膚眼角膜骨骼等,隨即進行器官摘取手術

警方表示,酒駕撞死臺大女醫師的男子詹震山,現年39歲,從事汽車業務相關工作,他當時喝得醉醺醺,駕車行經城市中央路、大安路口,先擦撞路邊計程車,再撞上分隔島,甚至以時速80公里,撞上過馬路的曾御慈,酒測值高達0.56,曾御慈被宣告腦死,詹男被以酒駕致人於死罪送辦。

新北地檢署3日上午再度傳喚詹男,檢方依酒駕致死、肇事逃逸罪嫌,以12萬元交保。連上次交保金額3萬元,合計15萬元交保。

▼ 新北地檢署3日上午再度傳喚詹男,檢方依酒駕致死、肇事逃逸罪嫌,以12萬元交保。(圖/資料照片)

儘管立法院趕在5月31日三讀通過《刑法》修正案,將酒駕致死刑度,從1年以上7年以下,提高到3年以上10年以下,但新法得在公告後才能生效,而詹男是在5月28日肇事,只能依據舊法判處,最高只有7年有期徒刑。網友痛批:「一條生命離開最高判7年,酒駕者根本不痛不癢!讓人心痛又恨得牙癢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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