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惹禍 無黨籍吳紹文選議員失參選資格

以無黨籍參選宜蘭縣員山鄉選區縣議員的吳紹文,因酒駕未執行罰鍰而失去參選資格,圖爲吳紹文參選立委時活動照片。(本報資料照片)

以無黨籍身分參選宜蘭縣員山鄉選區議員的吳紹文,在9月2日完成登記,宜蘭縣選委會在資格審查時,因吳有司法案件未執行,失去參選資格,吳紹文透過臉書發表停止參選聲明,她因酒駕被判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但她在登記前未執行罰鍰,對於酒駕一事也向鄉親致歉。

宜蘭縣有34席議員,員山鄉選區應選2席,現任的國民黨黃浴沂、民進黨陳俊宇拚連任,吳紹文曾參選立委,今年她以無黨籍身分選員山鄉選區議員,隨她資格審查未過,也讓員山鄉選區議員成爲同額競選。

吳紹文是在去年11月間某日中午駕駛小貨車,擦撞停放在路邊的機車,酒測值達每公升0.24毫克,雖然吳強調沒有因爲飲酒影響駕駛,但法院並不採信,判處3月徒刑,可易科罰金。而宜蘭縣選委會20日公佈資格審查,指吳有選罷法第26條第4款情事,不得登記爲候選人。

吳紹文在臉書中表示,該案8月2日判決,但因地檢署尚未發出傳票通知,因此她在登記時未執行罰鍰,她在9月15日接到選委會通知後,已赴地檢署繳納罰鍰結案。

吳紹文表示,喝酒開車是犯罪行爲,想要擔任宜蘭縣議員,成爲人民喉舌,爲員山鄉親從事公共服務,卻在私人行爲做了不好的示範,她跟所有同志、夥伴與宜蘭選民們表達我深深的歉意與悔意。

吳紹文表示,員山有新住民、新聲音,需要新的政治代表,纔會有新的發展契機,這是她的參選初衷;但這次選舉她受限於酒駕問題,無法繼續跟大家一起從事競選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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