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騎機車還不禮讓行人 警攔檢開單再依法送辦

基隆市男子日前行經路口未禮讓行人,遭警方攔檢,還順便查出酒駕,遭以涉犯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基隆市警察局提供/張志康基隆傳真)

基隆市政府近來正在推動「行人友善」政策,基隆市警察局也積極取締不禮讓行人的違規行爲。17日晚間,一名蘇姓男子騎機車行經基隆市東岸商場周邊,因沒有禮讓行人,遭巡邏中的警員攔下,員警發現蘇男渾身酒氣,酒測值達0.25mg/L,警方除開他一張未禮讓行人罰單外,還依涉犯公共危險罪移送基隆地檢署偵辦。

17日晚間,基隆市警察局第二分局信六路派出所員警林裕祥、陳信宏在巡邏途中,於仁一路、愛二路口,也就是在東岸商場前,發現蘇姓男子騎着機車快速通過該路口,並未禮讓正要過馬路的行人。旋即上前將他攔下,但員警才靠近蘇男,便聞到他滿身酒氣。

員警先提供杯水供蘇男漱口,再進行呼氣酒精濃度測試,赫然發現蘇男的酒測值高達0.25mg/L。蘇男除了收下一張未禮讓行人的罰單外,還因剛好到達公共危險罪門檻,遭員警依涉犯公共危險罪移送基隆地檢署偵辦。

據瞭解,蘇男表示稍早吃飯時,喝了兩瓶啤酒,因爲自覺沒有太多酒意,騎車回家沒有問題,沒想到回家途中就遭到警方攔檢。

基隆市警察局第二分局呼籲,基隆市將於3月1日起,從「宣導並執法期」進入「嚴正執法期」,警方將在重要路口嚴正執法,加強取締,讓「停讓行人」觀念,內化成車輛駕駛實際行爲,一同打造交通禮讓文化,成爲基隆城市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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