揪出39噸過期貨 黑心火鍋店速停業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稽查知名連鎖酸菜魚店,查獲過期巴沙魚3萬9000公斤、芙蓉魚570公斤等,全數封存。(臺中市政府提供/潘虹恩臺中傳真)
臺中市知名連鎖餐廳「江小漁鴛鴦酸菜鍋」、「水貨烤魚火鍋」遭檢舉儲存過期巴沙魚並持續販售。臺中市政府衛生局13日聯合南投縣、彰化縣衛生局前往該公司總部、3家分店及倉儲等地稽查,共查獲過期的巴沙魚3萬9000公斤、芙蓉魚570公斤及醬(配)料56.68公斤,全數封存,依詐欺、違反食安法等罪嫌函送法辦戴姓業者。
臺中市衛生局日前接獲民衆檢舉,江小漁酸菜魚鍋、水貨烤魚火鍋儲存過期巴沙魚,並銷售給加盟商及提供消費者食用,13日啓動多組稽查人力,前往該公司總部與直營店、南屯區倉儲點、西屯店、南投埔里店、彰化縣員林店等3家加盟業者稽查。
稽查人員現場共查獲3萬9000公斤巴沙魚、570公斤芙蓉魚及56.68公斤醬(配)料等過期食材。初步瞭解,戴姓業者約於2019年7月到12月間進貨,若以保存期限2年計算,現場食品、原料過期約1年多,衛生局全數封存過期食材,並聯絡各縣市衛生局查處其他縣市加盟店。
衛生局指出,戴姓業者以修改標籤日期,或藉由覆蓋保存期限等方式儲存過期食材,涉嫌登載不實、改標、儲存及販售過期食品、食材,並販售給下游不知情的加盟商,戴姓業者坦承涉案,並已自主停業。
衛生局表示,業者儲存及將過期品重新標示,販售給下游不知情的加盟商,涉及刑法詐欺行爲,且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除函送法辦外,並將依食安法處以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呼籲,食品業者應遵守食安法相關規定,落實衛生自主管理,勿存有不法或僥倖,如經查獲違規將依法處理。另也提醒消費者購買食品務必看清有效日期,如有來源或標示不明的產品應避免購買,也可向衛生局反映,共同把關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