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署過年查酒駕828件 溯源查業者有無善盡防制責任

警政署表示,酒駕執法零容忍,持續鐵腕取締。(警方提供)

警政署爲落實政府防制酒駕政策,並配合刑法第185條之3修正條文自1月30日生效,農曆年前即要求各警察機關依轄區特性,並分析過往酒駕取締經驗,於餐廳、KTV、夜店等易發生酒駕地點,全力防制酒駕。警政署交通組統計,春節連續假期自1月30日起至2月6日止,各警察機關共取締酒駕828件,其中移送法辦595件。

警政署說,雖然這次春節假期,各警察機關雖維持執法強度不變,仍發生酒駕死亡交通事故2件、車損事故78件。但較去年春節假期發生酒駕死亡事故6件、車損事故129件,分別降低達66.67%及39.53%,充分展現酒駕執法成效。

針對酒駕肇事公共危險罪移送案件,警政署則分析,本期酒駕死亡事故,除當事人已死亡還在追查飲酒處所外,車損事故78件中,在餐廳飲酒計有17件,警政署已要求各相關警局,分別溯源,追查提供飲酒場所業者有無共同善盡防制酒駕責任,運用第三方警政,配合地方政府主管機關,督促酒店、KTV及餐廳業者應盡社會責任,協助代客駕駛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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