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員學長酒後伸鹹豬手 學弟助女伴調監視泄個資

黃姓離職警員對女友人伸鹹豬手挨告,請李姓學弟幫忙調監視畫面也涉犯個資法,兩人一起被高雄地方法院判刑。(未報資料照片/郭良傑高雄傳真)

臺北市警萬華分局黃姓前警員,去(2023)年5月到高雄找李姓學弟,與一羣友人餐敘後前往KTV續攤,黃男酒過三巡後,竟對同行的女伴小雅(化名)從後方擁抱,小雅怒告黃男性騷擾,黃男請李男協助處理,李男竟向KTV出示警察服務證,要求調閱事發時監視器畫面,再將畫面傳給黃男和另名協助處理的呂姓女友人,高雄地方法院審理後,依性騷擾罪判黃男拘役40日,李姓警員涉違反個資法判刑4月、緩刑2年。

判決指出,黃姓警員(26歲,已於2023年5月底離職)去年5月13日南下高雄,找同在警界服務的李姓高中學弟(25歲)餐敘,一行人再到左營區某KTV續攤唱歌,期間同行女友人小雅獨自離開包廂,坐在公共桌椅區休息,黃見狀跟着小雅出去,陪她聊天。

到隔日凌晨4點48分許,當小雅起身走回包廂時,跟在後方的黃男竟從後方環抱住小雅,令小雅立即驚恐掙脫,當場喝斥黃男,並報警提告黃男涉嫌性騷擾,黃男當場請呂姓女友人幫忙調停,請小雅撤告,並拜託李姓學弟協助調閱現場監視器畫面,以釐清案發經過。

任職高雄市某分局派出所的李姓學弟,明知自己不是承辦員警,卻向KTV經理出示警察服務證,調取三段監視器畫面,再把畫面傳給黃男和呂女,小雅得知後擔心權益受損,怒告黃、李兩人違反個資法。

法院審理時,黃男坦承一時衝動伸手環抱小雅,並請李姓學弟幫忙調監視器,目的要查看發生過程,尋求小雅的原諒,李姓警員也坦承自己沒有調閱權限,坦承違法,也賠償小雅6千元和解,法官依違反個資法判刑4月,宣告緩刑2年。黃男因未與小雅和解,法官依性騷擾罪判役40日,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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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爲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