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漢朝: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 深化中國特色民事訴訟實踐法學研究
作者|景漢朝
責編|李旭
正文共2979個字,預計閱讀需9分鐘▼
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站在黨和國家事業發展全局的戰略高度,緊緊圍繞推進中國式現代化這個主題,擘畫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戰略舉措,充分體現了以習近平同志爲核心的黨中央以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開闢中國式現代化廣闊前景的堅強決心。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是指導新徵程上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綱領性文件,是在新的歷史起點上推進全面深化改革向廣度和深度進軍的又一次總動員、總部署。《決定》指出,法治是中國式現代化的重要保障,並對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作出新的重大戰略部署。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全面深化法治領域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觀點、新論斷,不僅豐富和發展了習近平法治思想,也是進一步全面深化法治領域改革指導思想的最重要內容,更是從多個維度、多個層次、多個方面爲法治領域的未來改革提供了根本指導和強勁動力。
民事訴訟法學體系作爲法治體系的重要一環,其改革與發展是中國法學會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的使命任務,必須認真貫徹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和《決定》精神,以《決定》精神引領民事訴訟法學的發展,使民事司法程序制度在《決定》的指導下不斷煥發出新的生機與活力,爲中國式現代化保駕護航。爲此,必須進一步深化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事訴訟實踐法學研究。
首先,要創新學習方法,加強對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會議精神和《決定》的深入學習,深刻領會其精神實質,將其作爲我們開展工作的行動指南。一是堅持高站位學,站在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歷史使命的歷史高度,站在緊緊圍繞推進中國式現代化,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政治高度,站在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以經濟體制改革爲牽引”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理論高度學習;二是堅持系統學,樹立大局觀念、系統思維,全面系統學習,從整體上把握全會和《決定》精神,而不僅僅是就法治學法治;三是堅持深入學,深刻認識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緊迫性和必要性,深刻認識這關乎着能否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能否推動高質量發展、更好適應我國社會主要矛盾變化,能否應對重大風險挑戰、推動黨和國家事業行穩致遠的大問題;四是堅持長效學,樹立戰略思維和長遠眼光,緊緊圍繞“總目標”深刻認識時代背景和歷史責任,伴隨改革任務的推進和完成全過程,不斷學習,取得長效;五是堅持結合實踐學,進一步強化實踐觀點,緊密結合理論研究和改革實踐,發現新問題,研究新問題,解決新問題,將自身發展建立在改革和法治實踐的基礎上,真正把論文寫在祖國大地上。
其次,要突出研究重點,將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的新命題、新任務作爲民事訴訟法學研究的重點內容。《決定》第九部分對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分五個領域進行了部署,包括深化立法領域改革、深化推進依法行政、健全公正執法司法體制機制、完善推進法治社會建設機制、加強涉外法治建設。這是我們今後的重點研究方向與任務。2023年5月,在中國法學會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第三次會員大會上,我們立足緊緊圍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推動民事訴訟法學研究高質量發展的工作目標,提出着力抓好“四個方面 十大重點”,多出成果、出好成果、出有用的成果,爲國家重大戰略等提供堅實的理論支撐。其中主要有“司法制約監督”“互聯網司法、數字司法”“粵港澳大灣區訴訟制度機制構建及法律銜接”“訴源治理和信訪治理”“涉外法治”等。這些與《決定》提出的新命題、新任務高度契合。比如,《決定》指出“健全監察機關、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司法行政機關各司其職,監察權、偵查權、檢察權、審判權、執行權相互配合、相互制約的體制機制,確保執法司法各環節全過程在有效制約監督下運行”。研究會的“司法制約監督”研究項目,應重點圍繞與之有關的內容進行深入研究,尤其要在制約與監督的關係、責任體系構建和制度設計的科學性、落實的具體機制等方面下功夫。又比如,《決定》明確指出,“深化審判權和執行權分離改革,健全國家執行體制,強化當事人、檢察機關和社會公衆對執行活動的全程監督”。研究會提出“民事強制執行立法”的研究項目,必須在《決定》這一精神指導下,深入研究科學劃分審判權與執行權的界限,優化執行改革方案,創新“審執分離”體制等,爲相關立法和破解“執行難”作出貢獻。再比如,《決定》提出,“深化粵港澳大灣區合作,強化規則銜接、機制對接”。研究會制定的“粵港澳大灣區訴訟制度機制構建及法律銜接”研究項目,已經廣泛開展實地調研、集中研討論證等活動,近期即將形成研究成果。
再次,要着力加強人才建設,致力於創新法治人才培養機制,加快培養涉外法治人才。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人才是第一資源”,“要加強涉外法治人才建設”。《決定》專門將“加強涉外法治建設”作爲“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五大板塊之一進行部署,特別強調了“建立一體推進涉外立法、執法、司法、守法和法律服務、法治人才培養的工作機制。”國家的競爭力歸根結底是人才的競爭力,是創新的競爭力。涉外法治人才是我國爭取國際法治話語權,開展涉外法治鬥爭的重要力量。對於研究會來說,這是重要的政治任務,與教學、科研工作密切相關。研究會的組成大部分都是高校教師,我們必須明確人才培養目標,完善培養機制,對涉外法治“培養什麼人、怎麼培養、爲誰培養”等重大問題給出科學答案,並付諸實踐。
同時,要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體系全面融入教學與人才培養的過程之中,使之轉化爲被培養對象堅定的政治信仰、深刻的理論自覺、科學的思維方式。我們要努力擺脫對西方法學理論的依賴,依託中國自身的實踐經驗與本土資源,進行理論總結與體系構建。要按照加強重點領域、新興領域、涉外領域立法研究的部署,統籌推進國內法治和涉外法治理論供給。不言而喻,人才培養是涉外法治建設的基石與核心要素,加速涉外法治人才的培養,是積極響應新時代黨和國家關於涉外法治工作戰略部署的關鍵行動,在涉外法治體系的構建中佔據着基礎性、戰略性和先導性的關鍵地位。
最後,要發揮職能作用,積極組織動員理論界和實務界廣大研究工作者參與到全面深化改革的熱潮中來,正確引領理論研究與發展。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對推進中國式現代化作出戰略部署,具有繼往開來的里程碑意義。研究會要繼續按照中國法學會的統一安排,以多種形式組織廣大會員深入學習全會和《決定》精神,不斷深化理解、深化貫徹、深化實踐;要深刻認識全面深化改革的必要性、重要性、複雜性和艱鉅性,努力把握深化改革和理論研究的內在規律,明確改革目標,把握改革方向;統籌謀劃、協同推進理論研究,服務改革大局。鼓勵並支持研究成果的轉化,爲學界與實務部門搭建溝通與交流的平臺,以理論創新推動改革實踐,切實擔負起民事訴訟法學人應有的時代責任與歷史擔當。
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是黨在新時期一次極爲重要的大會,意義重大而深遠,我們必須牢記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務必不忘初心、牢記使命”的囑託,圍繞“繼續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在新時代新徵程中奮勇前進,爲持續推動全面深化改革,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而努力奮鬥!
(作者爲中國法學會副會長、中國法學會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會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