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署教保中心查家長個資前往「關心」專家批:明顯觸法
家長團體認爲,勇於承擔家庭教育責任、且盡心瞭解、陪伴孩子成長、學習的家長,應受到支持與鼓勵,若受隱私侵犯、甚而陷入不友善環境,政府應明確宣示對幼兒及家長的保護與支持。圖/讀者提供
本報今天報導警政署教保中心被家長投訴過去成立一年以來,不只缺乏幼教專業、行政管理更鬆散。現在更被爆出承辦該中心的協會理事長,因不滿一位家長對中心意見多,調查該家長個資後,前往家長任職機構,請家長的直屬上司,多多關心該位下屬(家長)。對此,家長團體直轟,遇到這種事絕對氣炸,幼教專家則表示,不可思議,已明顯觸法。
警政署教保中心位於臺北市精華地區,周邊平價教保資源,幾乎滿園,但該園卻招生未過半,舊生家長不滿的點包括,學校行政鬆懈、相關訊息未及時告知,課程缺引導等,現在還爆出更誇張的情事,協會人員知道家長在哪裡任職後,到該位家長任職機構,請家長的所屬長官特別關注。
理事長坦言確有此事,但他解釋,他是在網路數篇公開文章中知道家長任職的機構,因跟這位家長所處機構的長官交情不錯,所以纔去聊聊,單純只是朋友聊天而已,當時也有請這位朋友,別跟這位家長說。
該位受影響家長表示,因草創初期,學校遇到許多問題,家長時常反映意見給學校一起解決,後來常常不了了之,家長改透過一九九九申訴專線尋求協助,校方覺得不堪其擾想息事寧人,協會人員就擅自查詢家長任職單位資訊,聯繫所屬長官,並「關切」家長在工作單位任職狀況,期盼家長不要再頻繁申訴。
該位家長指出,這種動用私權解決問題的方法,實在令家長們對學校解決事情的態度感到失望。
中華幼兒協會理事長蘇傳臣表示,家長送孩子入園時,一定會填寫地址、工作場所、甚至工作地點的電話等個人資料,無論是幼照法、教保條例、個資法都有明文規定,家長的所有資料資訊都不能外泄。
蘇傳臣表示,這個機構不但運用家長基本資料、個人隱私,還透過管道聯繫,講好聽一點是打招呼、講難聽一點則是修理家長,處理問題適得其反、弄巧成拙,激怒家長,也不道德、非常嚴重,是有法律責任的。
國教行動聯盟理事長、家長代表王瀚陽也表示,面對家長投訴,學校不好好檢討缺失,還來肉搜家長,跑去家長服務機構說三道四、形同檢討申訴人,這絕對讓人暴跳如雷,縣市政府應該檢討爲什麼家長反映這麼多問題,但通報申訴管道卻這麼不通暢。
基隆教育關懷協會前理事長高鈺淳表示,當幼兒園家長反映各種事項時,通常會先選擇園內溝通管道,請家長代表、當事人、園長等坐下來來好好討論,而不是透過外部處理,甚至去家長的服務機構,這種處理機制明顯失當,不僅可能會讓家長感覺校方利用權勢想息事寧人,也會讓事情演變至一發不可收拾。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輔導理事長彭淑燕表示,長期以來,學前與國教階段的家長與師長們溝通,多處權力不對等狀況,尤其幼兒階段,因孩子語言、表達及溝通能力尚在啓蒙、建構,需要家長多關注園所學習狀況,而家長與園所及校方溝通,也多是謹慎小心,儘量不讓孩子陷於任何可能衍伸的困境、進而受到影響。
彭淑燕表示,勇於承擔家庭教育責任、且盡心瞭解、陪伴孩子成長、學習的家長,應受到支持與鼓勵,但卻因這樣而被隱私侵犯、甚而可能造成其工作陷入不友善環境的情況,政府有責任確保此事件爲單一事件,除了依法處理其中違失,也應明確宣示對幼兒及家長的保護與支持,勇於做全國幼兒及家長的後盾。
教育部表示,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32條第5項規定,教保服務機構、負責人及其他服務人員,對幼兒資料應予保密。另教保服務機構對於幼兒及其家長相關資料之蒐集、處理或利用,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