淨零路徑未見碳稅 學者批財稅部失職
學者指出,如果調整消費行爲,將可帶來4至7成的減碳潛力。圖爲清明連假最後一天,許多家長5日帶着孩子前往三重幸福水漾公園休憩遊玩。(杜宜諳攝)
聯合國氣候變遷專門委員會(IPCC)日前公佈第6次評估報告(AR6)的第三工作組報告,學者指出,若消費行爲調整,可帶來4至7成的減碳潛力;我國3月底公佈2050淨零排放政策路徑藍圖呼應國際值得肯定,但作法過於保守。學者並批,有些部門「扯後腿」。
IPCC今年2月公佈第6次評估報告指出,全球暖化近20年內將升溫1.5°C,增加多種氣候危害,應將全球溫室氣體排放量在2030年前減半,並在2050年達到淨零,方可將全球溫升控制在1.5°C以內,以因應全球氣候緊急的高風險衝擊。
臺灣科技媒體中心(SMC)昨日召開IPCC AR6第三工作組報告即時解析記者會,中研院經濟研究所研究員蕭代基表示,過去國家從沒有長期減碳的決策,他肯定政府提出的積極淨零目標,但策略過於保守,未納入低經濟成本的減碳措施,例如更新造林、永續森林經營、碳稅。
「很多部門在扯後腿,相關作爲需要更積極推動!」蕭代基指出,例如這次淨零路徑沒看到碳稅就是財政部失職,上述作爲都應落實到「溫管法」修正內容,否則2030年不但無法減半,2050年也難以達到淨零碳排。
臺灣大學氣候變遷與永續發展國際學位學程兼任助理教授趙家緯表示,這次IPCC報告特別以專門章節談「需求面」的解方,例如綜合生活轉型、交通轉型、增加能源效率等不同面向的積極作爲,將產生4至7成的減碳潛力。
成功大學交通管理科學系助理教授鄭祖睿指出,運具電動化也是臺灣淨零路徑提到的重要目標,但臺灣僅着重汽機車電動化目標,國內目前仍未將貨運物流視爲單獨行業別,因而難以提出針對產業的整體性配套措施與補助,可能造成轉型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