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思維-還是老問題—經濟成長和環境保護孰重?
經濟誘因工具是不可或缺的淨零路徑政策工具,很多先進國家長期執行經驗告訴我們,將各種環保技術與管制政策配合經濟誘因,可以達到事半功倍之效。因此長期以來,我國政府的節能減碳政策組合中一定有符合污染者付費原則與環境正義原則之能源稅、碳稅、碳交易等經濟誘因工具,例如2017年行政院「永續發展目標」將「研議推動能源稅,以反映外部成本」列爲2020年永續發展具體目標;2020年以規劃未來能源發展目標、具體推動措施及政策工具爲目的之能源轉型白皮書也明訂2020年要完成能源稅推動策略與配套規劃,但是,隔年2021年9月公佈的能源轉型白皮書109年度執行報告卻改說,財政部經洽商相關部會後,認爲「課徵能源稅將影響國內油電價格、經濟成長與物價,宜於景氣較佳時實施」,這是財政部多年以來常用的遁詞。雖然主計總處在今年(2022)一月發佈2021年全年經濟成長達到6.28%之佳績,已經符合「宜於景氣較佳時實施」的預設條件,但是財政部部長蘇建榮卻以另一個理由─「碳稅、碳費有重複課徵情況」─決定暫不推行碳稅。因此,在剛公佈的2050淨零路徑與策略中,財政部又缺席了,只提到要穩健實施碳定價,包括兩個做法:徵收碳費、專款專用,及穩健推動碳交易,沒有碳稅與能源稅的角色。 因此可預期財政部早有既定立場與各種藉口,永遠不會推動與執行能源稅與碳稅。財政部(實際上代表行政院)的說詞與立場只是一個老掉牙的定型觀念在臺灣的又一次演出,即經濟成長和環境保護是相互抵銷的,兩者之中,經濟成長永遠重於環境保護。即使大家都知道行政院的溫室氣體淨零排放路徑是爲了避免已被全球科學家確認攸關全人類文明存亡的氣候危機,但是以「在我任期內」的經濟成長爲重的決策者,可能是因爲其完全沒有對臺灣及全球未來世代存亡危機的惻隱之心,也可能是由於其認爲重視經濟成長的人比較多,因此採取政治正確之道,拖延環境與經濟都正確的污染者付費政策。
事實上,由長期經濟發展的角度而言,以任期內經濟成長爲重的政策對於長期的健全經濟發展是有害的,常見的短期經濟成長政策包括(1)爲了促進出口,長期採取「內部成本外部化」政策,即各種產業、能源與防污投資補貼,(2)不執行污染者付費(外部成本內部化)政策,維持偏低的油、電、水、污染排放、土地等投入要素的價格。這些短期經濟成長政策長期執行的後果是,產業結構偏向高耗能、高污染,以及偏低的附加價值與薪資水準。
相對而言,國家與產業競爭力大師Michael Porter早於1991年就提出波特假說(Porter hypothesis),他經由觀察美、英、德、日等國於1970年代以來的環保政策,發現較嚴格的環保政策可以促使廠商創新(induced innovation)與轉型投資,不但減少污染,而且提高生產效率與競爭力,因爲提升的生產效率與附加價值遠大於環保成本。
很高興看到此淨零路徑與策略出現類似的看法,即其推動淨零轉型之一目標是要「進行前瞻技術佈局,發展本土優勢技術,加速商業化,瞄準全球淨零轉型商機」。但是很可惜的是,其後提出的各政策與策略仍多是保守守舊的補貼、保護的做法。
雖然波特假說已經許多實證驗證,但是仍有不少懷疑論者,而且長期的環境與經濟效益多不敵短期的政治算計,因爲未來世代的氣候危機不是我這任政府的事情,以致於經濟成長重於環境保護的政策永遠盛行,尤其是面臨存亡危機者多爲數十年以後的世代,多數人不會將心比心,因此根本解決危機之道在於修正我們現代奠基於「廣納性政治制度」的民主制度,創設一個「虛擬的」廣納性民主制度,把未來世代的利益明確地納入當代決策的正當程序之中,方案之一是當現代政府與公民在討論與決策攸關未來世代福祉的政策時,有未來世代的代表參與討論與發言,如何產生與監督未來世代的代表是一個重要的學術與政策研究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