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住宅層高標準有待提高

據經濟日報,住宅層高標準應提高。我國現行關於層高的標準來源於《住宅建築規範》,其中有“根據普通住宅層高爲2.8米的要求”的表述。同時,其中要求臥室、起居室(廳)的室內淨高不應低於2.4米。該規範自2006年3月1日起實施,距今已較爲久遠。這一標準已經不再符合人們對居住品質提升的需要,有必要對層高最低標準進行修訂。

本文源自:金融界AI電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