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社論/央行理事會決策面臨重重挑戰

中央銀行。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在經歷「限貸令之亂」後,央行19日理事會的決策受到社會矚目。面對「新青安專案」對國內房價衝擊的餘波盪漾,央行是否會採取進一步的選擇性信用管制措施?國內消費者物價指數今年前八個月年增率2.32%,仍高於社會慣常標記2%的警戒值,央行是否因此加大緊縮力度,或至少維持目前的政策利率水準?

賴政府在「限貸令之亂」對央行下「指導棋」,添增社會對其獨立性疑慮,央行後續該如何做,似乎也得在這次理事會作出定奪。在另一方面,美國聯準會可能宣佈調降利率,央行剛好隨後召開理事會,理事們是否會作出調整貨幣政策的決定亦爲大衆所關切。

目前社會臆測此次央行理事會的決策重點仍放在房市;無論額外的房貸信用管制,再次調升存款準備率,或是升息都是可能的選項。不過,觀諸央行6月理事會報告,其中雖強調「適時調整選擇性信用管制措施內容」,但這次會議若擴大調降全面或特定地區自然人的第二戶房貸成數,究竟還能抑制多少房價其實是存疑的。畢竟,只要房價有飆漲空間,投機客便蜂擁而至,第二戶房貸的成數限制只是排除少數散戶罷了。

至於使用「大砲打小鳥」策略,包括調升存款準備率,甚至是政策利率,亦非抑制房價上漲良策。這些政策涉及貨幣供給緊縮,宜用於調降市場整體資金融通,並不能有效調節特定房貸市場的信用。央行若再推出類似作法,應是考慮國際金融情勢,而國內房地產信用限縮只是附帶影響。

我們從過去政府打炒房的經驗早已學習到,除非央行貨幣政策導致經濟硬着陸,其抑制房地產投機的效果其實有限。這次房地產出現投機現象,應歸諸財政部持續「新青安專案」的點火;今年3月央行因電費上漲,預防性調升政策利率半碼,財政部隨之加碼補貼專案即是一例。財政部長雖是央行理事,但財政部與央行對房地產市場狀況的認知顯有極大差異。

在銀行法72-2條房貸信用比例上限未放寬前提下,央行推出信用管制措施,基本上只是成就財政部的房貸分配政策;亦即,政府決定「誰」能取得公股行庫的優惠房貸。財政部激出新買家,結果必然造成房價飆漲。如今既然央行信用管制無法有效壓抑房價,就宜改從風險管控出發,重視各銀行的「自主管理不動產貸款總量」的貸後管理,避免出現系統性風險。

至於央行最近屢屢討論的物價,其實正面臨前所未有的結構性變化;新增的碳費至少要漲到2030年,電費未來也可能再上漲。就像70年代能源危機,央行短期需求導向的利率政策無法妥適處理供給面造成的物價上漲。央行因此宜轉向較能掌握的核心物價指數,並進一步評估綠色經濟對物價的衝擊。幸好今年第2季起,主計總處統計每月核心物價指數年增率皆低於2%,央行政策可控範圍內的物價漸趨於穩定。

這次央行理事會該關注的是美國調降利率的決策。美國利率變化主導國際資金流動,衝擊新臺幣匯率與金融市場穩定。匯率升貶影響國內物價,改變廠商貿易條件,甚至影響臺灣產業的平衡發展。若美歐等國皆調降利率,臺灣將因利差問題引發匯率波動。觀察央行自2018年起的匯率管理,波動平均值雖較彭總裁時代低,但最近兩年的波動度卻明顯升高。面對世界金融關係改變之際,央行宜將政策焦點置於新臺幣與國際貨幣的關係。

綜上所述,央行這次理事會除關心房地產投機問題外,更應重視國際利率改變對臺灣金融市場的影響。由於美國公佈利率決策與央行理事會的開會時間差距有限,央行宜對FOMC的可能決定,預先訂出不同的迴應方案。畢竟,小國在世界資金市場只能是價格接受者,而當前維護新臺幣匯率穩定纔是央行的首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