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社論/評估核能與再生能源共存可行性

賴總統成立三大委員會,氣候變遷委員會爲其中之一,外界關注核能議題。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國家氣候變遷對策委員會第一次會議,會後記者會發布二項共識,首先是每一個能源的選項,在不同的層面會有不同的挑戰,並且要在發展與永續、變遷與調適之間取得平衡,確實挑戰嚴峻。第二項共識是現階段政府應對各種能源的選項,充分揭露資訊、充分釐清事實,並建立共同且真實的資訊平臺,弭平資訊落差。然而,這二項共識是屬於概念性的觀點,並非實質的政策方向,而且首次會議中並未對核能發電的存續,做出實質討論,實令人遺憾。

賴清德總統會中致詞表示,有關非核家園不是民進黨的意識形態,引起朝野不同的解讀。而總統府再次重申,非核家園政策是在2002年環境基本法制定,當時是由許多跨黨派立委共同提出,並要求政府訂定計劃,逐步達成非核家園目標。

賴總統的話固然沒錯,但更重要的是「穩定性的供電」與「可控制的電價」是全民、全部產業所共同期盼的能源目標;再加上2023年修正的氣候變遷因應法,新增第4條規定:國家溫室氣體長期減量目標爲2050年淨零排放,因此氣候對策委員會應該要討論20年前制定的非核家園政策,是否能達成2050年淨零排放目標,同時又兼顧供電穩定、控制電價的期盼?

近來引發非核家園政策的檢討,主要是氣候對策委員會副召集人童子賢之持續強調「核能與再生能源應該共存」的論點。他提出臺灣電力能源結構之黃金比率爲「30%再生能源、30%核能、40%火力發電」。非核家園政策的問題是捨去核能之穩定供電、低碳排放與低成本的優勢;更進一步,爲了擴增再生能源的供電比率,產生了再生能源(特別是光電)過度佔用國土、農地面積的新問題。

童子賢提到光電產業耗費土地資源,1.5萬公頃面積的太陽能板(近600座大安森林公園),才抵得上一個核三廠,約佔2023年用電的5.67%。行政院前院長陳沖也發聲,強調全臺可耕農地由1990年約45萬公頃因廢耕等已經減半,如因光電再增加農地流失,未來想擴大農業生產,勢將無地可耕。

再者,隨着明年5月核三廠二號機除役,臺灣就停止使用核能發電;而再生能源尚在發展過程,政府先大力使用天然氣來發電,預計2025年佔50%,致使發電成本深受天然氣價格影響,也爲通膨埋下伏筆。同時,當再生能源供電持續增加,規劃2050年再生能源的發電佔比要達到六成以上,則面臨供電間歇性的挑戰,因而引發儲能成本上升,也使電價有上漲的壓力。

此外,AI相關產業是未來臺灣經濟成長主要驅動力,也是臺灣在國際競爭地位的代表,但該產業相當耗用能源,許多專家也希望政府將此新趨勢納入是否會衝擊供電穩定性的分析。

綜合以上,我們認同童子賢能源政策的論點:所有能減少碳排的能源都不該放棄,除核能外,像氫能、地熱發電、潮汐發電亦應發展。同時,政府不應該以核廢料處理的挑戰爲理由,因而放棄核能發電。而且,明年臺灣就沒有核能發電,現在正是檢討非核家園政策的關鍵時刻。

倘若朝野共識發電能源組合應包含核能,那麼解決核廢料與相關問題,就是執政黨的任務。應該進行的工作,包括:修改「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與進行安全評估,讓已除役的核電廠恢復供電;並且,針對核燃料棒,蓋核二廠室外幹貯設施、核三廠室內幹貯設施,與擬定最終處置計劃;同時,評估重啓核四廠的可行性;最後,執行低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之場址設置等等。其實,只要政策同意核電,以現代科技水平,這些技術問題都能克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