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長實地勘災 提出四大措施協助花蓮地震受災業者

石材業者反映花蓮此次強震比0206地震造成之災損更爲嚴重,雖經前次強震後已強化地震防護措施,但本次地震仍蒙受巨大損失,廠區內石材因劇烈搖晃或碰撞造成損毀,破碎的石材堆積廠區,期盼後續政府能協助業者去化災損品、恢復生產及相關稅務補貼或減免。

王美花馬上回應業者需求,並已責成相關單位以簡政便民原則儘速協助廠商災後復原,主要協助事項如下:

一、災後復建關懷訪視:本部第一時間即成立「產業災後復建服務團」,針對受災業者,已透過電訪或實地勘查向業者表達經濟部關懷及瞭解災損情形,並提供必要協助。

二、協助災後復工:將協助石材業者清運廠內災損品及辦理災後重建所需設備調校、維護及其生產技術輔導。

三、協助緊急貸款融資:受災業者可出具受災證明或經銀行調查屬實,向各往來銀行申請災害復工貸款。如行政院發佈災區公告,將提供位於災區獲貸災害復工貸款之受災業者最高郵政儲金2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目前爲1.72%)之利息補貼,每家最高可獲新臺幣50萬元。另經濟部已向花東基金申請20億元保證專款,可提供200億元貸款總額度,受災業者持有相關受災文件可申貸,貸款額度依企業實際需要核給,貸放利率將請承貸金融機構從優從低核給。

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提供週轉性融資保證成數及資本性融資分別爲9成及10成,並免收保證手續費,不同規模企業的貸款額度分別爲:攤販、民宿等業者最高200萬至500萬元、中小企業最高2,000萬至6,000萬元、大企業最高8,000萬至2億元,以全力協助企業恢復正常營運。

四、產業升級轉型:將優先支持受0403花蓮強震受災之石材業者提案申請中小製造業低碳化及智慧化升級轉型個案補助。